偽造文書等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審訴字,113年度,974號
SLDM,113,審訴,974,202409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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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審訴字第974號
公 訴 人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ALVARADO MORALES JULIO CESAR(中文名裘仁亮)




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3年度偵字
第3534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由受命法官獨任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理 由
一、本件被告ALVARADO MORALES JULIO CESAR因偽造文書等案件
,經檢察官依通常程序起訴,而被告自白犯罪,本院認為宜
由受命法官獨任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二、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第449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3  年  9   月  26  日         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李冠宜                  法 官 黃柏仁                  法 官 古御詩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陳維傑中  華  民  國  113  年  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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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