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行政),簡字,112年度,86號
TPTA,112,簡,86,202409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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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地方行政訴訟庭第一庭
112年度簡字第86號
原 告 孫儷溱(原名孫真紀)

訴訟代理人 胡原龍律師
林姵君律師
被 告 新北市政府
代 表 人 侯友宜
訴訟代理人 陳若軍律師
吳宜臻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事件,原告不服衛生
福利部中華民國112年6月30日衛部法字第1123160557號訴願決定
,提起行政訴訟。本院前於民國113年8月28日言詞辯論終結,惟
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言詞辯論,並定於113年11月13
日15時45分在本院第十法庭行言詞辯論程序,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9 月 25 日
法 官 陳雪玉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9 月 25 日
書記官 林苑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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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