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票款
羅東簡易庭(民事),羅補字,113年度,225號
LTEV,113,羅補,225,202409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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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羅補字第225號
原 告 劉震宇
上列原告與被告環球建設開發有限公司李曉珊間請求給付票款
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
(下同)502,712元(含計算至起訴前一日之利息),應徵第一
審裁判費5,510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
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繳,逾期不補繳裁判費,即
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9 月 4 日
羅東簡易庭 法 官 謝佩玲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9 月 5 日
書記官 黃家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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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環球建設開發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