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調解筆錄
113年度朴小調字第338號
聲 請 人 施光輝
相 對 人 顏湙璇
上列當事人間113年度朴小調字第338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
事件於中華民國000年0月00日下午12時10分在本院朴子簡易庭朴
子調解室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
法 官 羅紫庭
書 記 官 江柏翰
通 譯 池冠儒
調解委員 楊石旭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 請 人 施光輝
相 對 人 顏湙璇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意給付聲請人新臺幣4,000元整,並當場給付聲請
人收訖無誤。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聲 請 人 施光輝
相 對 人 顏湙璇
調 解 委 員 楊石旭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9 月 19 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朴子簡易庭
書 記 官 江柏翰
法 官 羅紫庭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9 月 19 日
書 記 官 江柏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