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安全衛生法
(行政),地訴字,113年度,32號
KSTA,113,地訴,32,202408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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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地方行政訴訟庭第一庭
113年度地訴字第32號
原 告 群登公寓大廈管理維護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王國榮
訴訟代理人 郭恩輔
被 告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代 表 人 江健興
訴訟代理人 洪文哲
高育源
上列當事人間因職業安全衛生法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26  日
           法 官 謝琬萍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26  日
               書記官 林秀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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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群登公寓大廈管理維護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維護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