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染病防治法
(行政),簡字,112年度,87號
KSTA,112,簡,87,202408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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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地方行政訴訟庭第二庭
112年度簡字第87號
原 告 安上牙醫診所

代 表 人 周徐輝
被 告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代 表 人 黃志中
訴訟代理人 唐麗鶯
邱郁芸
賴靜

上列當事人間傳染病防治法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辯論,並指定中華民國000年0月00日下午3時5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5  日          法 官 吳文婷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5  日          書記官 陳嬿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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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