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侵占等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刑事),原上易字,112年度,7號
KSHM,112,原上易,7,202408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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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裁定
112年度原上易字第7號
上 訴 人 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陳榮裕



選任辯護人 陳進長律師
參 與 人 張榮泰


代 理 人 王緯貞律師
上列上訴人因業務侵占等案件,不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1年度
原易字第63號,中華民國112年7月13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
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11309號),提起上訴,本院
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
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27 日
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 官 李政庭
法 官 毛妍懿
法 官 黃建榮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27 日
書記官 林芊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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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