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2年度簡上字第260號上 訴 人 蔡明鎮 訴訟代理人 蔡宗容 被 上訴人 賴秋蓉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28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陳永佳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28 日 書記官 陳玉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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