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聲更一字第12號
聲 請 人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洪偉凡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113年度執聲字第802號),前經本院於民國113年5月31日以11
3年度聲字第1005號裁定後,受刑人不服,提起抗告,經臺灣高
等法院於同年6月27日以113年度抗字第1217號裁定撤銷並發回本
院,本院更為裁定如下:
主 文
洪偉凡犯如附表所示之罪,所處如附表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洪偉凡因詐欺等案件,先後經判決確 定如附表所示,經受刑人請求合併定其應執行之刑,爰聲請 定應執行之刑等語。
二、按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刑法第51條之規定,定其 應執行之刑;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宣告多數有期 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 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分別定 有明文。
三、又法律上屬於裁量之事項,有其外部界限及內部界限,並非 概無拘束。依據法律之具體規定,法院應在其範圍選擇為適 當之裁判者,為外部界限;而法院為裁判時,應考量法律之 目的及法律秩序之理念所在者,為內部界限。法院為裁判時 ,二者均不得有所逾越。在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定其 應執行之刑之案件,法院所為刑之酌定,固屬裁量之事項, 然仍應受前述外部界限及內部界限之拘束(最高法院112年 度台抗字第1015號裁定意旨參照)。再刑事訴訟法第370條 第2項、第3項,已針對第二審上訴案件之定應執行刑,明定 有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之適用;而分屬不同案件之數罪併罰 有應更定執行刑之情形,倘數罪之刑,曾經定應執行刑,再 與其他裁判宣告之刑定應執行刑時,在法理上亦同受此原則 之拘束。亦即,另定之執行刑,其裁量所定之刑期,不得較 重於前定之執行刑加計後裁判宣告之刑或所定執行刑之總和 (最高法院112年度台抗字第1077號裁定意旨參照)。至數 罪併罰中之一罪,依刑法規定得易科罰金,若因與不得易科
之他罪併合處罰結果,而不得易科罰金時,原可易科罰金部 分所處之刑,自亦無庸為易科折算標準之記載,亦經司法院 釋字第144號、第679號解釋在案。
四、經查,受刑人因犯如附表所示之罪,業經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並於附表所示之日期分別確定,其中附表編號1至5部分經本院以112年度聲字第1622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0月確定等情,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及各該刑事判決在卷可稽。經審核受刑人所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最早判決確定者為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判決,而附表其餘各罪確實皆是受刑人於前揭判決確定日以前所犯;及附表編號1、2部分雖得易科罰金及易服社會勞動,附表編號5部分得易服社會勞動,附表編號3至4、6至10部分則得易科罰金及易服社會勞動,然業據受刑人請求檢察官就如附表所示之罪聲請定應執行刑,此有調查表在卷可憑,依刑法第50條第2項之規定,不受同條第1項但書限制而得依刑法第51條規定其應執行刑,是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核無不合,應予准許。五、爰具體審酌整體犯罪過程之如附表所示各罪,自各行為彼此 間之關連性以觀,其所犯各罪之犯罪時間、各罪對法益侵害 之加重效應,及罪數所反應行為人人格及犯罪傾向等情狀為 整體評價,復參酌受刑人針對本件定應執行刑之意見陳述所 提及之尚有其他詐欺案件未判決確定等情,定其應執行之刑 如主文所示。
六、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0條第2項、第53條、 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2 日 刑事第九庭 法 官 張谷瑛
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 劉嘉琪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6 日
附表
編號 罪名 宣告刑 行為時 最後事實審暨確定判決 確定時 1 施用第二級毒品 有期徒刑5月 0000000 本院111年度簡字第1416號 0000000 2 施用第二級毒品 有期徒刑5月 0000000 本院111年度審簡字第1391號 0000000 3 詐欺(共3罪) 有期徒刑1年1月 有期徒刑1年1月 有期徒刑1年1月 0000000-0000000 0000000 0000000 本院111年度審訴字第2785號 0000000 4 詐欺 有期徒刑1年 0000000-0000000 5 洗錢防制法 有期徒刑2月 0000000 6 詐欺 有期徒刑1年1月 0000000 本院112年度審訴字第1725號 0000000 7 詐欺 有期徒刑1年1月 0000000 本院112年度審訴字第1406號 0000000 8 詐欺 有期徒刑1年1月 0000000 本院112年度審訴字第2486號 0000000 9 詐欺 有期徒刑1年 0000000 10 詐欺 有期徒刑1年2月 0000000-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