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聲字第1250號
聲 請 人 劉欣怡律師
上列聲請人因聖凱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延展清算完結事件,本院裁
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清算准自民國113年7月11日起展期至民國114年1月10日止完結清算。
理 由
一、按清算人應於6個月內完結清算,不能於6個月內完結清算時 ,清算人得申敘理由,聲請法院展期;前開規定,於股份有 限公司之清算準用之。公司法第334條、第87條第3項分別定 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人主張其係聖凱營造股份有限公司之選派清算人, 因公司名下不動產業經拍定並於日前分配予各債權人,惟聲 請人製作相關稅務表冊尚需時日,無法於六個月內完結清算 ,聲請裁定准予展期。
三、經本院調閱本院113年度司聲字第95號延展清算完結事件卷 宗,核與前開規定尚無不合,應予准許展期,爰裁定如主文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8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張世鵬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