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抵押物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拍字,113年度,320號
TCDV,113,司拍,320,202408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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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拍字第320號
聲 請 人 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賴進淵
代 理 人 王瑞彰
相 對 人 簡郁璇

債 務 人 簡振宇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貳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 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 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又不動產所有人 設定抵押權後,得將不動產讓與他人。但其抵押權不因此而 受影響。前開規定於最高限額抵押權準用之。民法第873條 、第867條及第881之17條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債務人簡振宇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 動產,為擔保聲請人對於債務人之債權,經設定登記如下之 抵押權:
(一)登記日期:民國111年2月24日。
(二)權利種類:最高限額抵押權。
(三)擔保債權總金額:新臺幣(下同)8,880,000元。 (四)擔保債權種類及範圍:擔保債務人對抵押權人現在(包   括過去所負現在尚未清償)及將來在本抵押權設定契約 書所定最高限額內所負之債務,包括借款、透支、貼現    、買入光票、墊款、承兌、委任保證、開發信用狀、進    出口押匯、票據、保證、信用卡契約、應收帳款承購契    約、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契約及特約商店契約、信託關 係所生之地價稅、房屋稅、營業稅及公法上金錢給付義 務。
(五)擔保債權確定期日:民國141年2月22日。 (六)清償日期: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約定之清償日期。 (七)利息(率):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約定之利率計算。 (八)遲延利息(率):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約定之利率計算。 (九)違約金: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約定之違約金計收標準計 算。




(十)其他擔保範圍約定:1‧取得執行名義之費用。2‧保全抵 押物之費用。3‧因債務不履行而發生之損害賠償。4‧因 辦理債務人與抵押權人約定之擔保債權種類及範圍所生 之手續費用。5‧抵押權人墊付抵押物之保險費及按墊付 日抵押權人基準利率加碼年利率5%之利息。
(十一)債務人及債務額比例:簡振宇,債務額比例:全部  ⑴債務人簡振宇邀同案外人江靖雯為一般保證人⑵債務人簡振 宇邀同案外人江靖雯為連帶保證人於民國111年2月25日分別 向聲請人借款⑴2,700,000元⑵4,700,000元,均約定有利息、 遲延利息及違約金,清償日期為⑴民國126年2月25日⑵民國13 1年2月25日,應按月繳納本息,如一次未履行,即喪失期限 利益。詎債務人自⑴民國113年5月25日⑵民國113年5月25日即 未繳納本息,應視同全部到期,計尚欠本金合計7,230,453 元及利息、遲延利息、違約金等。而債務人簡振宇已於民國 113年1月13日將如附表所示不動產因贈與移轉登記與相對人 簡郁璇,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 資受償。
三、經查,聲請人主張之上開事實,業據提出他項權利證明書、 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及其他約定事項、土地暨建物登記謄本、 借款契約書及貸放主檔資料查詢、催告函、一般保證人通知 函、最新公司登記查詢資料、相對人簡郁璇、債務人簡振宇 最新戶籍謄本等影本為證,經核尚無不合,且已據本院發函 通知相對人、債務人於收受該通知後7日內,就本件最高限 額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額陳述意見。相對人簡郁璇於民國11 3年8月23日具狀陳報:祈請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同意我之後一年維持正常繳款後,我再轉貸至其他銀行,暫 不執行拍賣,希望能和解停止拍賣,或是調解提供新的還款 計畫等語。惟相對人對於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上有抵押權設 定登記存在及抵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之事實既無爭 執,聲請人依據首揭規定,即得聲請本院裁定准予拍賣如附 表所示之抵押物,且拍賣抵押物屬非訟事件,法院所為准許 與否之裁定,無確定實體法上之法律關係存否之性質,只須 其抵押權已經依法登記且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法院 即應為准許拍賣之裁定。是相對人所陳上情縱使屬實,亦係 實體法上之爭執,依前開說明,應由相對人另行提起訴訟或 另與聲請人協商以資解決,本件非訟程序不得加以審究,仍 應為許可拍賣抵押物之裁定。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1,000元。
六、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法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 執之。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26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張川苑
附表:
編 號 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 範  圍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  號 平方公尺 1 臺中市 西區 大益 372 307.00 3000分之231

編 號 建號 基 地 坐 落 -------------- 門 牌 號 碼 建築式樣主要材 料及房屋層數 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權利 範圍 樓 層 面 積 合  計 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4379 臺中市○區○○段000地號 主要用途:住家用 主要建材:鋼筋混 凝土造 層 數:7層 四層:111.17 合計:111.17 陽台:16.13 花台:1.53 全部 臺中市○區○○00街00號4樓之1 共有部分:臺中市○區○○段0000○號, 面積355.75平方公尺,權利範圍3000分之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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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