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3年度司促字第23603號債 權 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佳文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林世東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陳報債權人之法定代理人為何?。二、特此裁定。三、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14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黃伃婕附註:一、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回報此頁面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