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13年度易緝字第70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盧國誠
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8年度偵續字第60
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盧國誠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拾捌萬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犯罪事實
一、盧國誠明知其無法代購演唱會門票,亦無演唱會門票可提供 ,竟基於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詐欺取財接續犯意,於民國 104年4月起至同年9月2日止,先後透過其不知情之女友陳孟 筑(嗣已分手)或親自以通訊軟體LINE向蔡凱任佯稱:有管 道代為購買演唱會門票云云;且盧國誠於蔡凱任陸續匯款期 間即104年6月12日,交付每張價值新臺幣(下同)2,800元 之EXO演唱會門票2張予蔡凱任收受,致使蔡凱任誤信為真, 因而陷於錯誤,由蔡亞靚出資並委由蔡凱欣匯款(如附表編 號1部分)或由蔡凱任親自匯款(如附表編號2至4部分)至 陳孟筑提供予盧國誠使用之陳孟筑申設國泰世華商業銀行帳 號000000000000號帳戶(下稱甲帳戶)、台新國際商業銀行 帳號00000000000000號帳戶(下稱乙帳戶)內(詳細匯款時 間、金額、金融帳戶、演唱會門票均如附表所示),各該款 項旋由盧國誠提領或轉帳至他處。嗣盧國誠不斷拖延,最終 未交付門票或未退款,蔡凱任始悉受騙。
二、案經蔡凱任訴由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 由
一、證據能力
㈠以下本案所引用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言詞或書面陳述, 均經本院於審判時當庭直接提示而為合法調查,檢察官、被 告盧國誠均同意作為證據(見本院易緝字卷第177頁),本 院審酌前開證據作成或取得狀況,均無非法或不當取證之情 事,亦無顯不可信情況,故認為適當而均得作為證據。是前 開證據,依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5規定,均具有證據能力。 ㈡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實施刑事訴訟程序之公務員因違背法定 程序取得之證據,其有無證據能力之認定,應審酌人權保障 及公共利益之均衡維護,刑事訴訟法第158條之4定有明文。
本案所引用之非供述證據,並無證據證明係實施刑事訴訟程 序之公務員違背法定程序所取得,且檢察官、被告均未表示 無證據能力,自應認均具有證據能力。
二、認定犯罪事實所憑證據及理由
訊據被告固坦承其於上開時、地透過證人陳孟筑或自行向告 訴人蔡凱任表示可代購演唱會門票等語,且以證人陳孟筑上 開帳戶收受如附表所示款項,並僅交付價值2,800元之EXO演 唱會門票2張予告訴人收受等情,惟矢口否認有何詐欺取財 犯行,並辯稱:其確實有代訂演唱會門票。其透過真實姓名 及年籍均不詳之香港地區友人「Elaine」(下稱暱稱「Elai ne」)訂購魔力紅臺北演唱會門票,但暱稱「Elaine」私吞 訂購該演唱會門票款項。其另分別透過真實姓名及年籍均不 詳之「秀英姐」、藝名「梁雅詩」之「Polly」(下稱暱稱 「秀英姐」、「Polly」)訂得江蕙、BIGBANG演唱會門票, 但告訴人因未順利取得魔力紅演唱會門票一事對其責難,且 講話口氣非常差,故其向告訴人表示乾脆全部代訂門票均退 款、不給門票了等語。經查:
㈠被告於上開時間透過證人陳孟筑或親自以通訊軟體LINE向告 訴人稱:有管道代為購買如附表所示藝人之演唱會門票云云 ,且被告於上揭時間交付前述EXO演唱會門票2張予告訴人收 受;嗣由證人蔡亞靚出資並委由案外人蔡凱欣匯款或由告訴 人自行匯款至甲、乙帳戶內(詳細匯款時間、金額、金融帳 戶、演唱會門票均如附表所示),各該款項旋由被告提領或 轉帳至他處;被告未交付除上述EXO演唱會門票外之其他演 唱會門票等情,為被告所不否認,核與證人即告訴人蔡凱任 、證人陳孟筑、蔡亞靚於警詢、檢察事務官詢問陳述或偵訊 時具結證述情節相符(見偵卷第13至21、67至68、77至79頁 、偵續卷第119至120、125至127頁),且有證人陳孟筑通訊 軟體LINE暱稱「陳QQ(孟筑)」對話頁面、案外人蔡凱欣匯 款至甲帳戶之自動櫃員機交易明細表、甲帳戶存摺封面照片 、乙帳戶金融卡背面照片各1張、暱稱「陳QQ(孟筑)與暱 稱「Cathy」通訊軟體LINE聊天紀錄1份、暱稱「Justin」、 「陳QQ(孟筑)」之通訊軟體LINE對話紀錄翻拍照片共13張 (見偵卷第29、31、35、37、41至49、93至117頁)、立即/ 預約轉帳交易明細表8份、被告即暱稱「Justin」通訊軟體L INE對話紀錄翻拍照片3張、暱稱「Cathy」與「Justin」通 訊軟體LINE對話紀錄、甲、乙帳戶交易明細、演唱會網路列 印資料各1份(見偵續卷第27至55、61至89、137至185、191 至198頁)在卷可稽,上開事實,堪以認定。 ㈡被告⒈於警詢時供稱:如附表編號1所示門票之款項遭公司負
責人捲走等語(見偵卷第11頁);⒉於檢察事務官調查時陳 述:因附表編號1所示演唱會門票遭同事拿走,故其無法交 付演唱會門票等語(見偵卷第72頁);⒊於檢察官偵訊時供 述:附表編號1所示演唱會門票款項遭同事侵吞;其有交付 附表編號2所示演唱會門票;至於附表編號3、4所示部分, 則係因告訴人為了附表編號1所示款項遭人捲走之事,對其 責罵,其就不想再幫忙處理這些事,故陸續將款項退還予告 訴人等語(見偵續卷第103、104頁);⒋於本院訊問時供稱 :魔力紅演唱會門票款項係遭暱稱「Elaine」私吞,後來, 告訴人為了未取得魔力紅演唱會門票乙事對其責罵,其即向 告訴人表示江蕙、BIGBANG演唱會門票均退款、不給付任何 門票等語。其僅交付2張EXO演唱會門票予告訴人等語(見本 院易緝字卷第133頁)。是以,被告就為何未交付附表編號1 所示門票之原因、有無交付附表編號2所示江蕙、魔力紅演 唱會門票部分,前後所述不一,已難盡信。又被告於本院審 理時供述:其分別透過暱稱「Elaine」、「秀英姐」、「Po lly」訂購魔力紅、江蕙、BIGBANG演唱會門票等語(見本院 易緝字卷第133、159頁),則依被告所述情節,被告應有暱 稱「Elaine」、「秀英姐」、「Polly」之聯繫方式、聯繫 該等人代購演唱會門票之聯絡對話、紀錄、匯付購票款項紀 錄等資料可供佐證。然查,被告於檢察事務官調查時固有提 出對話紀錄、帳單、交易明細等資料(見偵卷第81至83頁) ,惟該等資料均與本案無關,核非購買如附表所示演唱會門 票之資料;被告於本院審理時供稱:其於偵查中提出之資料 為其手邊所有之證據資料,其已無其他證據可提供等語(見 本院易緝字卷第133、160頁),是以,被告就本案未能提出 任何本案相關演唱會門票購買資料,實有違常情,自難認被 告確有為告訴人代購演唱會門票或提供演唱會門票予告訴人 之真意。
㈢查⒈證人即告訴人蔡凱任於偵訊中具結證稱:其大姊即證人蔡 亞靚透過其向證人陳孟筑表示要購買魔力紅演唱會門票,其 向證人陳孟筑索取匯款帳號後,由證人蔡亞靚透過其二姊即 案外人蔡凱欣匯款。其之後陸續匯款4次至證人陳孟筑申設 帳戶以購買演唱會門票。其當時係以通訊軟體LINE與被告或 證人陳孟筑聯繫購票事宜。被告表示演唱會前一星期即可將 演唱會門票交予其收受等語,但其最終僅實際拿到EXO演唱 會門票而已,其他場次之演唱會門票均未取得。被告以其老 闆將門票販售予他人、已拿到門票但來不及面交等為託辭而 未交付門票,其亦曾請被告以宅配方式寄送門票,但被告從 未寄送過。被告未向其表示魔力紅演唱會門票之購票款遭同
事侵吞等情,其亦不曾因上開票款遭侵占一事而責罵被告, 被告也未因此表示不再處理門票之事而欲退款等語(見偵續 卷第126至127頁)。⒉證人蔡亞靚於檢察事務官調查時陳稱 :被告有斷斷續續還款1、2萬元,告訴人認為被告積欠將近 30萬元,不要與被告翻臉。被告直到今年(107年)表示欲 一次還清欠款,但每每到了約定時間,被告都不會出現且有 許多藉口等語(見偵卷第67頁)。
㈣觀諸被告與證人即告訴人之通訊軟體LINE對話紀錄如下所示 (A:被告;B:告訴人):
⒈104年6月12日(五)上午11時51分許起至同日上午11時52 分許止
A:Please give me a call when u free B:meeting now
B:wait me 10mins
A:It's ok not hurry
⒉104年6月13日(六)中午12時7分許起至同日中午12時16分 許
B:謝謝你和你女友喔,祝你們今天淡水行愉快😊我帳號 順便給你
B:[照片]
B:所以exo是2800的票?
A:Ok will let you know after deposit A:不是嗎?
B:我是買3800四張
B:當時
A:再確認一下好了
B:[照片]
B:[照片]
B:我有紀錄
A:江蕙$2800 x 2, Maroon 5 $2800 x 4 B:Yes
A:Sorry
B:另外還有6800四張Maroon5 A:票太多搞錯了
A:Ok
B:也都匯到你女友那
B:哈哈沒關係
A:So I will deposit back $9600 to you ⒊104年8月6日(四)晚上6時8分許起至同日晚上6時11分許 止
B:我跟MEI 江蕙演唱會的票都可以延期,不退票 A:OK
B:先讓你知道
A:希望不會成真
B:如果週六因為颱風你不會來,魔力紅的票我們最快可以 何時拿到
B:因為也是要先拿給其他人
A:再下星期就上來了
A:不想拖
B:OKOK
⒋104年8月10日(一)下午4時16分許起至同日下午4時23分 許止
A:江蕙我剩下21,22,23 3場有4張2800的 A:如果你要的話,錢拿票的時候再給我就好 B:21-23不行,所以維持815二張好了 A:OK,我看看,我明天告訴你
A:我跟另一個客戶換換看
⒌104年8月14日(五)下午1時51分許起至同日下午2時6分許 止
A:客戶不想換,各種理由
A:呵呵
B:沒關係呀,你幫我看21,22,23 B:有四張2800的嗎
A:我幫你看下,等等告訴你
B:OK
A:我晚點告訴你,要調一下票
A:如果ok我看星期日或下星期三晚上拿票給你們 A:因為車子明天要拿去檢修
A:不知道來不來的(按:應為「得」之誤寫)及星期日 牽到
B:我下週四出國去東京
B:所以希望下週三前拿到XD
A:不會到禮拜四
⒍104年8月17日(一)下午5時21分許起至同日下午5時26分 許止
B:江惠(按:應為「江蕙」之誤寫)的日期有確定嗎? A:22號有2張
A:另外2張還在問
⒎104年8月22日(六)上午11時43分許起至同日中午12時1分 許止
B:你要想辦法讓Mei的爸媽去演唱會啦,他們都專程上來 台北了,你們不是都認識應該可以有方法吧😱 A:唉唉
A:我已經出三倍錢在找票了
A:少了兩張
A:我老闆在搞我
A:昨天才說給朋友了
A:我告訴MEI
A:40000 + 免費高雄票
A:+高鐵票
B:她都急哭了,我知道不是你的問題
A:換今天她兩張
(略)
A:我老闆一個算錯自己那邊的票
A:我已經很聰明
A:我今天跟明天
A:加起來
A:留了多10張
A:票
A:已經很保守了吧?
A:他昨天幫我生12個香港人出來
(略)
B:但現在還有可能問到票嗎
A:我在外面
A:出3倍價問了
A:昨晚問到現在
A:沒人鳥我
A:都不給活路
B:那有其他票價的?
B:今天場?
A:沒有了,你退票之後連你的給別人了 A:怎知道我昨天到他家
A:我老闆家
A:幫他點票
A:才發現他少算他香港的朋友12張
A:我現在就真的差2張票
A:就快被逼瘋了
⒏104年8月23日(日)下午1時38分許起至同日下午1時50分 許止
B:後來如何了?
A:Thanks for you help, finally I will go to manag e the tickets for Mei tmr for Kaohsiung, and gi ve her00000 to buy last night tickets B:辛苦你了
A:This is my life
B:所以週一mei會找你?
A:I will call her tmr afternoon. A:I will stay in Taipei until Wednesday B:我明天晚上就到台北了吔
A:Ok
A:Tickets of maroon 5 are on my hand now B:有時間看要不要一起吃飯
A:Ok see is we date Wednesday night, then I back Taichung after dinner
B:Ok ok
⒐104年9月1日(二)晚上11時39分許起至同日晚上11時56分 許止
A:Cathy Big Bang 的票我差8800的,其餘已經拿到了 A:8800的我星期四晚上拿
B:這週四嗎
A:嗯
A:因為被朋友騙
A:害我多了二十多張票
B:要我幫你賣嗎
B:那週五拿票順便一起晩餐?
B:我可以幫你賣
A:你還有人要?
B:不難
A:都6800的
B:可以問
A:四場都可以
A:如果可以,我星期四一起拿票
A:謝謝
B:20張沒有分哪天?
A:我先分二姐的票了
A:笨
A:打錯
B:多的20張票沒有分哪天喔
A:我每場都有多15張可以調
B:6800的價格而已對嗎
B:我明天幫你問
A:只有6800
B:Ok
B:那我們約星期五嗎?
A:星期五 or 星期天
A:晚餐
B:星期五好嗎
A:我再告訴你
B:如果可以
A:星期五下午我要去宜蘭
(略)
A:這兩天就知道
A:再跟你約
B:Ok ok
A:因為很多票,所以還是晩餐拿好了
A:要是有人要最好明天匯款,我一次去拿票 ⒑104年9月2日(三)下午3時19分許起至同日晚上6時9分許 止
B:9/25 6800二張
B:先幫你多賣二張了
B:我江惠(按:為「江蕙」之誤寫)退票的錢你拿到了嗎? B:9/25 6800二張+9/26 6800二張 B:幫你賣四張囉
A:Ok
A:看能不能今天天匯款
B:可以
B:我晚一點匯
A:Ok
B:要扣掉江惠(按:為「江蕙」之誤寫)的嗎? A:不要
B:OK
A:因為江惠(按:為「江蕙」之誤寫)的錢已經退出來了,所以不能扣了 A:呵呵
B:好滴
(略)
A:我先出門了,約了BigBang的人開會,你好了就告訴我, 我馬上去領給他們
A:6800應該明天也可以拿票了
B:Ok ok
B:是8800
A:不是
A:我說新的6800
B:了解
A:8800明天一定可以拿
B:我現在匯
A:如果今天早匯錢,我自己再貼一點,票明天就可以拿 A:票再慢慢賣好了
A:ok,謝謝
A:現在剩8張了
A:剛剛我又賣了4張
B:[照片]
B:匯好了喔
⒒104年9月3日(四)上午9時22分許起至同日下午9時5分許 止
B:所以你今天票都會拿到嗎
A:今天晚上拿Bigbang的票
A:那8張我公司先出錢
A:睡到現在...
(略)
A:星期日一次過給你們
A:晚上吧
B:那就週日晩上
A:OK
A:BIGBANG 6 left
B:希望別再改時間了,好多票要先給其他朋友😆大家好 心急
A:ok
B:Bigbang VIP票也都拿到了? A:Yes
⒓104年9月7日(一)上午1時36分許起至晚上7時58分許止 B:台北市○○區○○路00號
A:Will arrived before 1200 B:Ok
B:你今天國父紀念館後可以先直接到我們公司嗎?我怕 你回天母再來太花時間,我12點開會
B:下午要拿票給朋友
A:OK,我到時候看時間,我現在差不多出發了 B:因為國父紀念館已經離我們公司很近 B:來回天母反方向太辛苦啦
A:我看能不能叫我助理把我的車開出來,再帶一個人開大
車,但她還在睡
A:我先準備出發,他們在吃早餐了
A:我到台北再打給你
(略)
B:只希望你老闆不要再有問題,我朋友今天拿不到我都 要變詐騙集團似的😂和大家一直改時間
A:你的票反而我不擔心
A:因為我人在台北,兩個演唱會我都會在場,拿票方便,最 麻煩是Mei的
A:因為高雄我們沒有人會去,她還要寄回去 A:所以要盡快給她
A:我已經告訴我老闆要拿票給你們
A:還被罵了一頓...哈哈
A:我說了今天,明天一定要送票
A:我不管他們有什麼問題
A:要放我2小時
A:去送票給你們
B:畢竟票也很多(而且高雄場是他害的😏) A:所以我有告訴他了
A:煩死了
A:她永遠不懂我有多苦
(略)
B:我中午前會在家,所以你如果到國父紀念館就離我更 近了
B:"先把地址給你台北市○○區○○○路○段000號(仁愛信義 中間)"(上午8時50分)
A:☎ 通話時間1:55(上午10時21分) A:☎ 未接來電
A:[照片]
A:我出發囉
A:有什麼先line我,因為客人在,可能比較不好講電話 B:Ok
A:我一停下來就去打電話給你們
(略)
B:你中午有空檔先幫我拍票,誏(按:應為「讓」之誤寫)我對朋友交待一下 B:因為我時間已經一改再改
A:9/15的應該不是你們的
A:因為我手上是全部的票(中午11:07) B:你有空可以先拍9/14魔力紅6800四張票誏(按:為「 讓」之誤寫)我和朋友交待嗎(下午4時21分)
B:和他們改很多次時間,本來約今天要拿給他們了 A:Have to give me time. Packages left in hotel al ready....
B:那你何時會再回到飯店?又要很晚了? A:1900 dinner at hotel (略)
B:那晚上你回到飯店,我們來對一下票,你就先宅配寄出 B:如果你們老闆明天又有狀況,至少我們可以先拿到了 B:我已經害怕你老闆了
B:太多狀況了
(略)
A:i will call you at once when i back to rm B:OK
B:辛苦了
A:nvm
B:"宅配地址先給你:台北市○○區○○路0號*樓(Yahoo DS Team)蔡凱任Cathy#3558 手機:0939-***-***" A:Ok
(略)
B:那你有空檔可以先拍票嗎?先拍魔力紅6800X4,和江惠 (按:應為「江蕙」之誤寫)的
B:其他晚一點你再處理OK
A:19:00
B:OK
B:thanks
A:I have to get back rm : ) B:我要先給我朋友
A:sorry about delay and delay and dealy A:my cell phone have low bettery again, will talk to you when i back to hotel A:[照片](按:係江蕙祝福演唱會門票,104年9月12日 場次)
A:[照片](按:顯示票價6,800元) A:這樣老人家看比較清楚
A: [照片](按:魔力紅演唱會門票,票價6,800元) A:超暗
A:我用助理的手機照著才拍的到
A:ok?
B:那其他的晚上再和我對一下寄出?
B:Bigbang的vip名字都有厚?
A:marron5跟江蕙的已經對好了 A:bigbang6800的也沒問題 A:主要要對的是bigbang 6800的 A:8800沒問題
A:我打錯
B:Ok
A:因為bigbang6800還可以選個位置 A:看要坐哪區
B:Ok ok
A:我全部票都在身上
A:我吃完晚餐line你
B:那晩上和你對
A:先下去了
B:Ok
A:88(晚上6時45分)
A:"Mei:
江蕙12/9 6800x2張
BigBang 26/9 6800x2張 魔力紅14/9 2800x6張
Cathy:
BigBang 25/9 8800 X2 6800 X2
5800 X4
3800 X2
26/9 8800 X2
6800 X2
3800 X2
27/9 8800 X4
6800 X4
魔力紅 14/9 6800 X4
2800 X4"
A:你對一下,沒問題的話,我等等上去分好票就讓我助理去寄 A:我等等8點還要車他們去勝興火車站喝雷茶(按:為「 擂茶」之誤寫)
A:........
B:我對一下
A:嗯,沒問題就告訴我
A:我等你對好再出發
B:Ok
B:沒問題
B:"宅配地址先給你:台北市○○區○○路0號*樓(Yahoo DS Team)蔡凱任Cathy#3558 手機:0939-***-***" A:Ok
A:I go out now
A:Will let u know after my assistant sent out the delivery
B:Ok
B:Thanks
⒔104年9月9日(三)下午1時20分許起至同日晚上10時6分許 止
A:在我助理那,我等等叫她拍
(略)
B:你助理拍了嗎?照道理說中午前到,應該要到了 A:我有打電話給她了
A:她在開車,說到了再拍
A:我有叫她到休息站先打電話確認一下 B:他用的是全家的店到店
A:0.0,我晚上看到她再問好了
B:應該簡訊就有編號了
B:上網其實就可以查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