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宣告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監宣字,113年度,140號
SCDV,113,監宣,140,202408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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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監宣字第140號
聲 請 人 賴文誠 住新竹縣○○鄉○○路0段000號


相 對 人 賴奕全

關 係 人 鍾采婕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監護宣告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駁回。
聲請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按對於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 意思表示,或不能辨識其意思表示之效果者,法院得因本人 、配偶、四親等內之親屬、最近1年有同居事實之其他親屬 、檢察官、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輔助人、意定監護受 任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聲請,為監護之宣告;法院對於監 護之聲請,認為未達第1項之程度者,得依第15條之1第一項 規定,為輔助之宣告,民法第14條第1項定、第3項定有明文 。次按法院應於鑑定人前,就應受監護宣告之人之精神或心 智狀況,訊問鑑定人及應受監護宣告之人,始得為監護之宣 告。但有事實足認無訊問之必要者,不在此限。鑑定應有精 神科專科醫師或具精神科經驗之醫師參與並出具書面報告, 家事事件法第167條定有明文。
二、聲請意旨略以:伊為相對人之父,相對人因憂鬱及思覺失調 ,致不能為意思表示、受意思表示或辨識其意思表示之效果 ,爰依民法第14條第1項規定,聲請宣告相對人為受監護宣 告之人,並選定伊為監護人,指定關係人即相對人之母鍾采 婕為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等語。
三、經查:本院會同鑑定人即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黃式州醫 師就相對人精神狀況為鑑定,鑑定結果認:縱觀相對人病史 ,國小時期課業表現尚佳,成績多可在班級前段,應無先天 智能問題。國中後陸績有違反規定或法律之行為,且多次超 出自己能力借貸金錢,從事博弈或錯誤投資,相對人表示行 為時對自己行為有認知,知道可能的後果,但受可能的利益 驅動,會難以控制衡動、不計後果做下去,有衝動控制障礙



問題。於民國112年時面對家庭糾纷,致焦慮及情緒低落, 出現企圖自殺及自傷行為,診斷有重鬱症,該情緒狀態更惡 化其衡動控制障礙,甚至影響其認知功能。鑑定時,相對人 意識清醒,外觀衣著尚整齊;叫唤其姓名或詢問其姓名時, 可以適當回應,亦有適當眼神接觸及社交表情;態度合作, 無明顯防衛、保留或偽飾之狀況;過程中,相對人之注意力 尚可,對於叫喚、或周遭對話、或發生情事可有關注,但有 時容易分心;情緒仍顯較憂鬱,容易焦慮,未見情緒過度高 亢或憤怒情形;言語部分,相對人對於個人基本資料或個人 生活狀態之詢問多可切題回答,前後一致性亦尚可,但對於 過去或現在財務情形,則常會回答不知道或忘記了;行為部 分,鑑定過程未見怪異行為;知覺部分,相對人表示沒有幻 視及幻聽;思考部分,未見明顯思考障礙;病識感部分,覺 得自己有情绪及睡眠困擾,願意門診追蹤及服藥。相對人曾 於112年10月及113年6月接受心理衡鑑,魏氏成人智力測驗 簡式測驗結果估計相對人總智商分別為89及66,落在一般智 能中下程度及輕度智能障礙範圍,貝克憂鬱量表分別為52分 及49分(最高分63分),落在重度憂鬱範園,貝克焦慮量表 為41分(最高分63分),落在重度焦慮範圍,由於重度憂鬱 及重度焦慮,可能影響其智力測驗之表現。另外,測驗顯示 相對人有相當衡動控制問題。綜而言之,相對人在情緒尚穩 定時,溝通能力、理解能力、評價能力及論理能力均未有明 顯障礙。但因衡動控制障礙症,過去長期有影響其判斷的情 形,加上近來重鬱症情緒問題,更惡化其衝動控制障礙,甚 至影響其認知功能。對照相對人之日常生活狀況,日常生活 自理能力及一般社會功能無明顯障礙,但自行從事經濟活動 能力有部份障礙,往往需要家人協助善後。綜合上述,本次 鑑定顯示:相對人雖患有衝動控制障礙症及重鬱症,主要影 響其衝動控制及情緒,鑑定時之精神狀態,為意思表示或受 意思表示或辨識其意思表示效果之能力仍難謂不足。而認相 對人有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精神方面之診斷為衝動控 制障礙症及重鬱症。惟尚有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辨識 其意思表示效果之能力,建議持續接受治療,可改善其症狀 等語,有該院113年7月8日北總竹醫字第1130501069號函暨 精神鑑定報告書可參(見本院卷第39至47頁)。從而,相對 人既有為意思表示及受意思表示或辨識其意思表示效果之能 力,核與前揭監護宣告要件不符,亦未達輔助宣告之程度, 故本件聲請於法不合,應予駁回。
四、依家事事件法第164條第3項,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9   日



家事法庭 法  官 黃致毅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9   日 書 記 官  林毓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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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