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砲彈藥刀械管制等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金訴緝字,113年度,5號
PCDM,113,金訴緝,5,202408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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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13年度金訴緝字第5號
公 訴 人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蔡迪瑋



上列被告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1年
度偵字第29126號、第29763號、第37740號、第55494號、第5649
0號、第58921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本件公訴不受理。
理 由
一、公訴意旨略稱:被告蔡迪瑋自民國111年5月5日起,加入由 真實姓名年籍不詳,飛機群組暱稱「桃」(下稱桃)之人所 組成三人以上,以實施詐術為手段,具有持續性、牟利性及 結構性之詐欺犯罪組織集團(下稱本案詐欺集團),並與鄭 存家(已經本院判決確定)、桃等人共同基於意圖為自己不 法之所有之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及洗錢之犯意聯絡,由本 案詐欺集團真實姓名年籍不詳成員於附表所示時間及方式, 向如附表所示之人,施用如附表所示詐術,致他們陷於錯誤 ,分別匯款如附表所示款項至本案詐欺集團成員所指定之人 頭帳戶,復由桃以飛機群組私訊方式,指示被告至桃園市○○ ○區○○○○號快遞領取裝有提款卡與提款卡密碼之包裹,再依 桃指示駕駛車牌號碼0000-00號自用小客車,至新竹市○區○○ 街000巷0號2樓206室搭載鄭存家,並將提款卡與提款卡密碼 交予鄭存家,由被告駕車搭載鄭存家於如附表所示時間,至 附表所示處所操作自動提款機領取詐得款項,鄭存家再依桃 指示將領得款項丟棄在某處草叢,由被告依桃指示,自草叢 拾取款項並確認金額,駕駛車輛將鄭存家載回居處。被告於 駕車途中,本案詐欺集團飛機群組再傳送認證碼予被告,由 被告於沿路之統一超商,將前開領得款項購買虛擬貨幣,該 等虛擬貨幣則會經由網路系統匯入對應之虛擬錢包,以此等 方式輾轉取得犯罪所得並隱匿詐欺犯罪所得之來源、去向。 因認被告涉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三人以上共同詐欺 取財罪嫌、修正前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之洗錢罪嫌以及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第1項後段參與犯罪組織罪嫌。二、被告死亡者,應諭知不受理判決,並得不經言詞辯論為之, 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5款、第307條定有明文。查本件被告 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後,業於113年7月5日死亡,有戶役政資



訊網站查詢資料在卷可參,應不經言詞辯論,逕為不受理之 判決。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5款、第307條,判決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14  日 刑事第十六庭審判長法 官 黃志中
          法 官 時瑋辰
          法 官 薛巧翊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敘明上訴理由,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應附繕本) ,上訴於臺灣高等法院。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 黃莉涵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20  日附表(下列貨幣單位皆為新臺幣/元)
編號 告訴人/被害人 詐欺時間與詐欺方式 匯入時間與匯入款項 匯入帳戶 鄭存家領款時、地與提領款項 1 李夢華(告訴人) 詐欺集團成員於111年5月7日17時58分許,以電話向李夢華佯稱因已將其升級為VIP會員故會扣款,李夢華表示不須升級,詐欺集團成員隨即表示須依指示操作網路銀行APP至指定帳戶云云,致李夢華陷於錯誤而匯款 於111年5月7日20時48分許,匯款4萬9989元 梅雪花郵局帳戶(帳號0000000000000號) ①於111年5月7日20時50分許,在位於新北市○○區○○路0段000號1樓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八甲郵局(下稱八甲郵局)提領5萬元。 ②於同日21時9分許、21時10分許,在位於新北市○○區○○路0段000巷00號1樓之統一超商華川門市,陸續提領2萬元、2萬元。 ③於同日21時19分許,在八甲郵局操作自動提款機提領5萬9000元。 2 徐嘉佑(被害人) 詐欺集團成員於111年5月7日19時19分許,以電話向徐嘉佑佯稱電商業者,因將徐嘉佑誤設為批發商,每月會固定扣款,須依指示操作網路銀行APP匯款至指定帳戶云云,致徐嘉佑陷於錯誤而匯款 於111年5月7日21時4分許,匯款9萬9999元 梅雪花郵局帳戶(帳號0000000000000號) 3 曹家毓(告訴人) 詐欺集團成員於111年5月7日20時45分許,以電話向曹家毓佯稱為迪卡儂公司人員,因曹家毓遭誤設為高級會員,須依指示操作自動提款機更正設定,否則將會被扣款1萬2000元云云,致曹家毓陷於錯誤而匯款 於111年5月7日21時14分許,匯款2萬9985元 梅雪花新光銀行帳戶(帳號0000000000000號) 於111年5月7日21時43分許起至同日21時46分許至,在新於新北市○○區○○路0段000號1樓之高雄銀行板橋分行,操作自動提款機陸續提領6筆款項均為2萬元,合計12萬元。 4 張辰亨(告訴人) 詐欺集團於111年5月7日16時37分許起,分別以露天拍賣網站私訊功能與電話向張辰亨佯稱露天拍賣網站操作錯誤,須依指示操作提款機匯款至指定帳戶以更正云云,致張辰亨陷於錯誤而匯款 於111年5月7日21時16分許,匯款9萬0123元 梅雪花新光銀行帳戶(帳號000000000000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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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八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