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裁定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司票字,113年度,1088號
CHDV,113,司票,1088,202408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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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票字第1088號
聲 請 人 索拉國際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鄭凱仁
上列聲請人索拉國際開發有限公司因與相對人SALVADOR ROEL DA
GURO(中譯:沙法)間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
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應
補正之事項:
一、本票記載金額為新台幣131,000元,與聲請狀請求132,560元
不同,請確認本件票面金額及尚欠金額各為何?並提出正確
之聲請狀。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22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簡豪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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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索拉國際開發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