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通行權存在等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12年度,894號
TNDV,112,訴,894,202407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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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訴字第894號
原 告 徐興旺
訴訟代理人 徐麗娟
原 告 徐燕興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林志雄律師
被 告 紀秀月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通行權存在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9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李杭倫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9   日 書記官 黃怡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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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