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展清算完結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聲字,113年度,990號
TCDV,113,司聲,990,202407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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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聲字第990號
聲 請 人 陳洪秀英


上列聲請人因郡元彩藝有限公司清算事件,聲請延展清算完結,
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清算准自民國113年6月27日起展期至民國113年12月26日止完結清算。
理 由
一、按清算人應於六個月內完結清算,不能於六個月內完結清算 時,清算人得申敘理由,聲請法院展期。前開規定於有限公 司之清算準用之。公司法第87條第3項、第113條第2項分別 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人主張其係郡元彩藝有限公司之清算人,因債務尚 未釐清,致清算事務尚未完成,無法於六個月內完結清算, 聲請裁定准予展期等語。
三、經調閱本院113年度司聲字第10號延展清算完結事件卷宗, 核與前開規定尚無不合,應予准許,爰裁定如主文。  四、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須繳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10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張祥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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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郡元彩藝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彩藝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藝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