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13年度,20476號
TCDV,113,司促,20476,202407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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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促字第20476號
債 權 人 譚陽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禾盛環保事業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
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補正與債務人之僱傭契約書或勞保局投保薪資資料影本。
㈡陳報債權人民國113年3、4月份薪資金額為何?並提出相關
釋明文件資料。
二、特此裁定。
三、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17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柔均
附註:
一、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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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禾盛環保事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事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有限公司發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