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宣告(公示催告)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亡字,113年度,58號
TCDV,113,亡,58,202407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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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亡字第58號
聲 請 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



失 蹤 人 施萬金


上列聲請人聲請死亡宣告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一、准對失蹤施萬金(男,民國00年0月00日生,國民身分證 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戶籍址:臺中市○區○○街000號) 為宣告死亡之公示催告。
二、該失蹤人應於本公示催告公告之翌日起三個月內,向本院陳 報現尚生存,如不陳報,本院將宣告其為死亡。三、無論何人,凡知該失蹤人之生死者,均應於上開期間內,將 其所知之事實,陳報本院。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8   日 家事法庭 法 官 陳斐琪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8   日 書記官 陳如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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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