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13年度金簡字第259號
聲 請 人 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郭妤璇
上列被告因洗錢防制法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1
3年度偵字第1768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郭妤璇犯洗錢防制法第十五條之二第三項第二款之無故交付、提供合計三個以上金融機構帳戶罪,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及證據,除補充「被告郭妤璇於本院審理中之 自白」外,其餘均引用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 如附件)。
二、論罪科刑
㈠核被告郭妤璇所為,係犯洗錢防制法第15條之2第3項第2款之 無故交付、提供合計3個以上金融機構帳戶罪。 ㈡按犯洗錢防制法第15之2條之罪,在偵查及歷次審判中均自白 者,減輕其刑,洗錢防制法第16條第2項定有明文。查被告 就其提供如附件附表所示之金融機構帳戶資料之犯行,於偵 查及本院審理中均自白不諱,爰依前揭規定,減輕其刑。 ㈢爰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審酌被告輕率提供本案帳戶予他 人使用,擾亂金融交易往來秩序,危害社會正常交易安全, 所為非是;並考量其犯罪動機、目的、手段、及其所提供之 金融帳戶數量及本案帳戶業已遭使用等情節;兼衡被告於本 院審理中自陳之智識程度及家庭經濟狀況;暨其無前科之品 行、其坦認犯行之犯後態度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 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三、被告所交付如附件附表所示之金融機構帳戶提款卡,雖係供 犯罪所用之物,但未經扣案,且該物品本身不具財產之交易 價值,單獨存在亦不具刑法上之非難性,欠缺刑法上重要性 ,是本院認該等物品並無沒收或追徵之必要,爰不予宣告沒 收或追徵。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第2項, 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上訴於本院第二審合議庭(應附繕本)。
本案經檢察官蘇恒毅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23 日 橋頭簡易庭 法 官 孫文玲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29 日 書記官 陳正
附錄本案所犯法條:
洗錢防制法第15條之2
(第1項)
任何人不得將自己或他人向金融機構申請開立之帳戶、向虛擬通貨平臺及交易業務之事業或第三方支付服務業申請之帳號交付、提供予他人使用。但符合一般商業、金融交易習慣,或基於親友間信賴關係或其他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
(第3項)
違反第1項規定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百萬元以下罰金:
一、期約或收受對價而犯之。
二、交付、提供之帳戶或帳號合計3個以上。
三、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機關依前項或第4項規定裁處 後,5年以內再犯。
附件:
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13年度偵字第1768號
被 告 郭妤璇 (年籍詳卷)
上被告因違反洗錢防制法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宜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郭妤璇基於交付、提供3個以上金融帳戶予他人使用之犯意 ,無正當理由,於民國112年6月21日上午某時許,以通訊軟 體Line與真實姓名年籍不詳自稱「TW-急貸款謝先生」之人聯絡 ,約定由郭妤璇交付、提供金融帳戶予對方使用。郭妤璇遂 於112年6月21日13時45分許,在高雄市○○區○○路000號統一 超商嘉好門市,將其所申請開立如附表所示金融帳戶之提款 卡、密碼,以店到店交貨便寄送之方式,提供予「TW-急貸 款謝先生」使用。
二、案經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岡山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證據:
㈠被告於警詢及偵查中之供述。
㈡被告與「TW-急貸款謝先生」之通訊軟體對話截圖。 ㈢證人阮沛瑜、梁志鴻之警詢筆錄。
㈣附表所示帳戶之申設人基本資料、交易明細表及存摺影本等 證據可資佐證,被告罪嫌應堪認定。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洗錢防制法第15條之2第3項第2款、第1項 之無正當理由交付、提供三個以上帳戶、帳號予他人使用罪 嫌。至報告意旨認被告上揭行為,另涉犯刑法第30條第1項前 段、同法第339條第1項之幫助詐欺取財罪嫌,及同法第30條 第1項前段、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之幫助洗錢罪嫌,惟查 由卷內證據尚難認被告確具幫助詐欺取財、洗錢之故意,要 難逕以幫助詐欺取財、洗錢等罪相繩,然若此部分成立犯罪, 因與上揭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部分分別有想像競合犯之裁判上 一罪、吸收犯之實質上一罪關係,爰不另為不起訴處分,附此 敘明。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此 致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30 日 檢 察 官 蘇恒毅
附表:
編號 金融機構 帳戶號碼 1 華南銀行岡山分行 000000000000號 2 彰化銀行岡山分行 00000000000000號 3 梓官蚵子寮郵局 00000000000000號 4 合作金庫銀行 0000000000000號 5 國泰世華銀行 00000000000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