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易字,113年度,768號
SCDM,113,易,768,202407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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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易字第768號
公 訴 人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郭顯文


上列被告因侵占案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理 由
一、本件被告因侵占案件,經檢察官依通常程序起訴,而被告自 白犯罪,本院認為宜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二、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第449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3   日 刑事第九庭 法 官 潘韋廷
不得抗告。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3   日 書記官 李佳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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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