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12年度審訴字第592號
公 訴 人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曾心鳳
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2年度偵字第5498
、16885號),及移送併辦(112年度偵字第6678號),因被告於
準備程序進行中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經本院裁定改依簡式
審判程序審理,判決如下:
主 文
曾心鳳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貳拾柒萬肆仟貳佰貳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犯罪事實
一、曾心鳳明知其並出售票券之真意,竟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基於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之犯意,於民國00 0年0月00日下午3時前某時許,登入公眾得以瀏覽之臉書, 在臉書社團,以臉書暱稱「曾小鳳」刊登有意出售票券之訊 息,供不特定人上網瀏覽及購買,嗣張米騏於000年0月00日 下午3時許瀏覽上揭訊息,進而與曾心鳳聯繫購買票券事宜 ,致張米騏陷於錯誤,而接續依曾心鳳指示為如附表一所示 之匯款(匯款時間、金額、帳戶,詳如附表「匯款時間、金 額及帳戶」欄所示)。嗣因張米騏遲未收到票券,驚覺有異 後報警處理,始查悉上情。
二、案經張米騏訴由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二分局及高雄市政府 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報告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 訴及移送併辦。
理 由
一、本案因改行簡式審判程序之故,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2之 規定,本案不受同法第159條第1項傳聞法則之限制,合先敘 明。
二、認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及理由
上揭犯罪事實,業據被告曾心鳳於警詢、偵訊、本院準備程 序及審判程序中坦承不諱,核與證人即告訴人張米騏、證人 張春滿、范瑜婷、陳邇文、林雅慧、呂于璇、游淑真、曾琮 閔、劉珊珊、陳冠螢所述相符,並有如附表「相關書證欄」
所示之證據為憑,且有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二分局偵查 隊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高雄市政府刑事警察大隊搜 索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及偵查報告等證據附卷可稽, 復有如附表二所示之行動電話手機2支扣案可佐。足認被告 上開任意性自白與事實相符,可採為認定事實之依據。綜上 ,本案事證明確,被告本案犯行堪以認定,應依法論科。三、論罪科刑
㈠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之以網際網路 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以 112年度偵字第6678號移送併辦部分,與本案業經起訴部分 為同一事實,本院自應併予審理,附此說明。又本案被告對 告訴人施以詐術,使告訴人陷於錯誤而多次匯款至指定帳戶 內,乃基於詐欺同一告訴人以順利取得其受騙款項之單一犯 意,在密切接近之時間、地點所為,侵害同一告訴人法益, 各該行為之獨立性均極為薄弱,依一般社會健全觀念難以強 行分開,應視為數個舉動之接續施行,合為包括之一行為予 以評價較為合理,應論以接續犯之一罪。
㈡爰審酌被告正值壯年,卻不思以正途賺取所需,為貪圖不法 利益,而為本案詐欺犯行獲取財物,侵害告訴人之財產法益 ,詐得款項非少,破壞社會交易秩序甚鉅,所為實屬不該。 惟念及被告坦承犯行,態度尚可;衡以被告雖有與告訴人達 成調解,然未依調解筆錄按期賠償告訴人,迄今僅賠償新臺 幣(下同)5,000元,此有本院調解筆錄、辦理刑事案件電 話紀錄查詢表在卷可參,案發迄今已逾3年,實難認被告有 何賠償告訴人所受損害之誠意;兼衡被告於本院審程序自陳 之教育程度及生活經濟狀況、前科素行(詳見卷附臺灣高等 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告訴人請求本院從重量刑等一切情 狀,就被告所犯之罪,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 四、沒收
㈠被告本案犯行詐得如附表一所示共計127萬9,220元(詳附表 一所示),扣除被告已返還告訴人5,000元外之其餘犯罪所 得127萬4,220元,未扣案亦未實際合法發還予告訴人,為免 被告因犯罪坐享犯罪所得,自應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 、第3項規定宣告沒收,並諭知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 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㈡至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蘋果廠牌行動電話共2支,為被告所有 供其犯本案犯行所用之物一節,業據其供述明確(見審訴卷 第81頁;偵四卷第33頁),爰依刑法第38條第2項前段規定 宣告沒收。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第299 條第1 項
前段,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彭斐虹提起公訴,檢察官鄭益雄移送併辦,檢察官范文欽、杜妍慧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26 日 刑事第五庭 法 官 翁碧玲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26 日 書記官 陳郁惠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339條之4
犯第339 條詐欺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1 年以上7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 百萬元以下罰金:
一、冒用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名義犯之。
二、三人以上共同犯之。
三、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等傳播工具, 對公眾散布而犯之。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表一】
編號 匯款時間、金額(新臺幣,不含手續費)及帳戶 相關書證 1 110年4月11日上午10時50分許;2萬4,000元;游淑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局號0000000號、帳號0000000號帳戶 ①張米騏郵局帳戶客戶歷史交易清單(見警一卷第65頁) ②游淑真指認犯罪嫌疑人紀錄表及其與被告對話紀錄擷圖(見警一卷第146頁至第152頁) ③游淑真郵局帳戶客戶歷史交易清單(見交易明細3-1卷第225頁至第226頁) 0 000年0月00日下午1時46分許;2萬1,000元;陳邇文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局號0000000號、帳號0000000號帳戶 ①張米騏臺灣銀行帳戶交易明細(見警一卷第69頁) ②陳邇文郵局帳戶客戶歷史交易清單(見交易明細3-1卷第47頁至第48頁) 0 000年0月00日下午2時35分許;1萬1,000元;陳冠螢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號帳戶 ①張米騏元大帳戶交易明細(見交易明細3-1卷第14頁) ②陳冠螢中信帳戶交易明細(見偵二卷第7頁) 0 000年0月00日下午1時33分許;2萬元;曾琮閔玉山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 ①曾琮閔玉山帳戶交易明細(見交易明細3-1卷第277頁) ②張米騏郵局帳戶客戶歷史交易清單(見交易明細3-1卷第5頁至第6頁) 0 000年0月00日下午2時59分許;2萬4,000元;曾琮閔玉山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 ①張米騏郵局帳戶客戶歷史交易清單(見警一卷第65頁) ②曾琮閔玉山帳戶交易明細(見交易明細3-1卷第277頁) 0 000年0月00日下午1時37分許;1萬2,000元;曾琮閔玉山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 ①張米騏郵局帳戶之歷史交易清單(見警一卷第65頁) ②曾琮閔玉山帳戶交易明細(見交易明細3-1卷第277頁) 7 110年4月17日晚上7時1分許;8,000元;曾琮閔玉山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 ①曾琮閔玉山帳戶交易明細(見交易明細3-1卷第277頁) ②張米騏臺灣銀行帳戶交易明細(見交易明細3-1卷第21頁) 8 110年4月21日中午12時44分許;2萬1,000元;曾琮閔玉山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 ①曾琮閔玉山帳戶交易明細(見交易明細3-1卷第277頁) ②張米騏臺灣銀行帳戶交易明細(見交易明細3-1卷第21頁) 9 110年4月21日中午12時30分許;2萬1,000元;曾琮閔玉山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 ①張米騏元大帳戶交易明細(見交易明細3-1卷第14頁) ②曾琮閔玉山帳戶交易明細(見交易明細3-1卷第277頁) 00 000年0月00日下午2時56分許;2萬1,000元;曾琮閔玉山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 ①張米騏元大帳戶交易明細(見交易明細3-1卷第14頁) ②曾琮閔玉山帳戶交易明細(見交易明細3-1卷第277頁) 11 110年4月24日晚上7時38分許;3萬元;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號帳戶 ①張米騏元大帳戶交易明細(見警交易明細3-1卷第14頁) ②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帳戶交易明細(見偵一卷第101頁) 12 110年4月29日晚上6時56分許;3萬元;曾琮閔玉山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 ①張米騏玉山帳戶交易明細(見警一卷第60頁) ②曾琮閔玉山帳戶交易明細(見交易明細3-1卷第277頁) 13 110年5月1日上午11時26分許;1萬4,500元;大儷金珠寶銀樓有限公司永豐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號帳戶 ①張米騏郵局帳戶客戶歷史交易清單(見警一卷第65頁) ②大儷金珠寶銀樓有限公司永豐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號帳戶交易明細(見偵一卷第91頁) 14 110年5月1日上午11時36分許;1萬4,500元;曾琮閔玉山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 ①張米騏郵局帳戶客戶歷史交易清單(見警一卷第65頁) ②曾琮閔玉山帳戶交易明細(見交易明細3-1卷第278頁) 15 110年5月1日中午12時8分許;2萬9,000元;曾琮閔玉山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 ①曾琮閔玉山帳戶交易明細(見交易明細3-1卷第278頁) ②張米騏臺銀帳戶交易明細(見交易明細3-1卷第21頁) 16 110年5月2日上午9時8分許;2萬4,000元;曾琮閔玉山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 ①張米騏郵局帳戶客戶歷史交易清單(見警一卷第65頁) ②曾琮閔玉山帳戶交易明細(見交易明細3-1卷第278頁) 00 000年0月0日下午2時32分許;3萬元;曾琮閔玉山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 ①張米騏郵局帳戶客戶歷史交易清單(見警一卷第65頁) ②曾琮閔玉山帳戶交易明細(見交易明細3-1卷第278頁) 00 000年0月0日下午3時26分許;3萬元;曾琮閔玉山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 ①曾琮閔玉山帳戶交易明細(見交易明細3-1卷第278頁) ②張米騏臺灣銀行帳戶交易明細 (見交易明細3-1卷第21頁) 19 110年5月8日晚上6時41分許;2萬元;曾琮閔玉山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 ①張米騏玉山帳戶交易明細(見警一卷第60頁) ②曾琮閔玉山帳戶交易明細(見交易明細3-1卷第278頁) 00 000年0月00日下午3時44分許;5,000元;張春滿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局號0000000號、帳號0000000號帳戶 ①張米騏郵局帳戶客戶歷史交易清單(見警一卷第66頁) ②張春滿與被告對話紀錄擷圖(見警一卷第95頁至第100頁) 21 110年5月10日晚上9時11分許;2萬元;曾琮閔玉山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 ①曾琮閔玉山帳戶交易明細(見交易明細3-1卷第278頁) 00 000年0月00日下午2時16分許;1萬元;曾琮閔玉山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 ①張米騏元大帳戶交易明細(見警一卷第51頁) ②曾琮閔玉山帳戶交易明細(見交易明細3-1卷第278頁) 23 110年5月14日晚上7時1分許;1萬2,800元;林雅慧玉山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 ①張米騏合庫帳戶交易明細(見交易明細3-1卷第33頁) ②證人林雅慧與被告對話紀錄擷圖(見警一卷第117頁至第118頁) ③林雅慧玉山帳戶交易明細(見交易明細3-1卷第64頁) 24 110年5月14日晚上6時45分許;3萬元;曾琮閔玉山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 ①張米騏元大帳戶交易明細(見警一卷第51頁) ②曾琮閔玉山帳戶交易明細(見偵一卷第107頁) 25 110年5月18日上午9時57分許;4,300元;大儷金珠寶銀樓有限公司永豐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號帳戶 ①張米騏合庫帳戶交易明細(見警一卷第75頁) ②大儷金珠寶銀樓有限公司永豐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號帳戶交易明細(見偵一卷第93頁) 26 110年5月18日上午10時43分許;1,841元;盧俊陞網路有限公司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 ①盧俊陞網路有限公司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號帳戶交易明細(見偵二卷第28頁) ②張米騏臺灣銀行帳戶交易明細(見交易明細3-1卷第23頁) 00 000年0月00日下午2時39分許;2萬元;曾琮閔玉山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 ①張米騏合庫帳戶交易明細(見警一卷第75頁) ②曾琮閔玉山帳戶交易明細(見交易明細3-1卷第279頁) 00 000年0月00日下午1時48分許;2萬元;曾琮閔玉山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 ①張米騏元大帳戶交易明細(見警一卷第51頁) ②曾琮閔玉山帳戶交易明細(見第279頁) 29 110年5月23日上午11時22分許;1萬元;劉珊珊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局號0000000號、帳號0000000號帳戶 ①張米騏元大帳戶交易明細(見警一卷第51頁) ②劉珊珊郵局帳戶客戶歷史交易清單(見偵一卷第77頁至第88頁) 00 000年0月00日下午4時21分許;9,359元;葉世駿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號帳戶 ①張米騏元大帳戶交易明細(見警一卷第51頁) ②葉世駿中信帳戶交易明細(見偵二卷第190頁) 31 110年5月28日晚上6時52分許;1萬3,000元;曾琮閔玉山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 ①張米騏合庫帳戶之交易明細(見警一卷第75頁) ②曾琮閔玉山帳戶交易明細(見交易明細3-1卷第279頁) 00 000年0月00日下午1時47分許;1萬320元;曾琮閔玉山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 ①張米騏郵局帳戶客戶歷史交易清單(見警一卷第66頁) ②曾琮閔玉山帳戶交易明細(見交易明細3-1卷第280頁) 33 110年6月14日中午12時55分許;1萬4,000元;曾琮閔玉山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 ①張米騏郵局帳戶客戶歷史交易清單(見警一卷第66頁) ②曾琮閔玉山帳戶交易明細(見交易明細3-1卷第280頁) 00 000年0月00日下午1時41分許;1萬元;曾琮閔玉山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 ①張米騏合庫帳戶交易明細(見警一卷第75頁) ②曾琮閔玉山帳戶交易明細(見交易明細3-1卷第280頁) 00 000年0月00日下午5時37分許;1萬元;曾琮閔玉山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 ①張米騏郵局帳戶客戶歷史交易清單(見警一卷第66頁) ②曾琮閔玉山帳戶交易明細(見交易明細3-1卷第280頁) 36 110年6月23日晚上6時46分許;1萬5,000元;曾琮閔玉山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 ①張米騏合庫帳戶交易明細(見警一卷第75頁) ②曾琮閔玉山帳戶交易明細(見交易明細3-1卷第280頁) 37 110年6月24日上午9時29分許;3,600元;大儷金珠寶銀樓有限公司永豐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號帳戶 ①張米騏臺灣銀行帳戶交易明細(見警一卷第70頁) ②大儷金珠寶銀樓有限公司永豐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號帳戶交易明細(見偵一卷第97頁) 00 000年0月00日下午3時9分許;7,400元;范瑜婷花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號帳戶 ①張米騏合庫帳戶交易明細(見警一卷第75頁) ②范瑜婷花旗帳戶交易明細(見警一卷第107頁) ③范瑜婷與被告對話紀錄擷圖(見警一卷第108頁至第110頁) 39 110年6月30日晚上6時34分許;7,900元;呂于璇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號帳戶 ①張米騏元大帳戶交易明細(見警一卷第51頁) ②呂于璇與被告對話紀錄擷圖(見警一卷第124頁至第137頁) ③呂于璇中信帳戶存摺內頁明細(見警一卷第137頁至第141頁) 40 110年6月30日晚上6時36分許;8,700元;曾琮閔玉山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 ①張米騏元大帳戶交易明細(見警一卷第51頁) ②曾琮閔玉山帳戶交易明細(見交易明細3-1卷第280頁) 41 110年7月1日晚上8時11分許;1萬元;曾琮閔玉山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 ①張米騏郵局帳戶客戶歷史交易清單(見警一卷第66頁) ②曾琮閔玉山帳戶交易明細(見交易明細3-1卷第280頁) 00 000年0月0日下午3時29分許;1萬元;曾琮閔玉山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 ①張米騏郵局帳戶客戶歷史交易清單(見警一卷第66頁) ②曾琮閔玉山帳戶交易明細(見交易明細3-1卷第281頁) 00 000年0月0日下午5時54分許;1萬5,000元;曾琮閔玉山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 ①張米騏郵局帳戶客戶歷史交易清單(見警一卷第66頁) ②曾琮閔玉山帳戶交易明細(交易明細3-1卷第281頁) 44 110年7月9日晚上9時15分許;1萬元;曾琮閔玉山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 ①張米騏郵局帳戶客戶歷史交易清單(見警一卷第66頁) ②曾琮閔玉山帳戶交易明細(見交易明細3-1卷第281頁) 45 110年7月15日晚上9時24分許;3萬元;曾琮閔玉山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 ①張米騏郵局帳戶客戶歷史交易清單(見警一卷第66頁) ②曾琮閔玉山帳戶交易明細(見交易明細3-1卷第281頁) 46 110年7月15日晚上9時25分許;2萬元;曾琮閔玉山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 ①曾琮閔玉山帳戶交易明細(見交易明細3-1卷第281頁) ②張米騏臺灣銀行帳戶交易明細(見交易明細3-1卷第23頁) 47 110年7月19日晚上7時5分許;5,000元;曾琮閔玉山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 ①張米騏合庫帳戶交易明細(見警一卷第75頁) ②曾琮閔玉山帳戶交易明細(見交易明細3-1卷第281頁) 00 000年0月00日下午2時40分許;2萬元;曾琮閔玉山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 ①張米騏郵局帳戶客戶歷史交易清單(見警一卷第67頁) ②曾琮閔玉山帳戶交易明細(見交易明細3-1卷第281頁) 00 000年0月00日下午4時13分許;1萬6,000元;曾琮閔玉山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 ①曾琮閔玉山帳戶交易明細(見交易明細3-1卷第281頁) ②張米騏臺灣銀行帳戶交易明細(見交易明細3-1卷第25頁) 50 110年8月1日上午10時20分許;1萬5,000元;曾琮閔玉山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 ①張米騏郵局帳戶客戶歷史交易清單(見警一卷第67頁) ②曾琮閔玉山帳戶交易明細(見交易明細3-1卷第281頁) 51 110年8月4日上午10時29分許;1萬元;曾琮閔玉山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 ①張米騏郵局帳戶客戶歷史交易清單(見警一卷第67頁) ②曾琮閔玉山帳戶交易明細(見交易明細3-1卷第281頁) 00 000年0月00日下午3時15分許;3萬元;曾琮閔玉山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 ①張米騏郵局帳戶客戶歷史交易清單(見警一卷第67頁) ②曾琮閔玉山帳戶交易明細(見交易明細3-1卷第281頁) 00 000年0月00日下午3時7分許;3萬元;曾琮閔玉山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 ①張米騏元大帳戶交易明細(見警一卷第52頁) ②曾琮閔玉山帳戶交易明細(見交易明細3-1卷第281頁) 00 000年0月00日下午3時15分許;3萬元;曾琮閔玉山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 ①張米騏臺灣銀行帳戶交易明細(見交易明細3-1卷第25頁) ②曾琮閔玉山帳戶交易明細(見交易明細3-1卷第281頁) 55 110年8月14日上午10時44分許;1萬5,000元;曾琮閔玉山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 ①張米騏玉山帳戶交易明細(見警一卷第60頁) ②曾琮閔玉山帳戶交易明細(見交易明細3-1卷第281頁) 56 110年8月16日晚上9時1分許;3萬元;曾琮閔玉山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 ①張米騏玉山帳戶交易明細(見警一卷第60頁) ②曾琮閔玉山帳戶交易明細(見交易明細3-1卷第282頁) 57 110年9月7日中午12時52分許;3萬元;曾琮閔玉山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 ①張米騏郵局帳戶客戶歷史交易清單(見警一卷第67頁) ②曾琮閔玉山帳戶交易明細(見交易明細3-1卷第282頁) 00 000年0月0日下午2時3分許;1萬5,000元;曾琮閔玉山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 ①張米騏郵局帳戶客戶歷史交易清單(見警一卷第67頁) ②曾琮閔玉山帳戶交易明細(見交易明細3-1卷第282頁) 59 110年9月8日晚上8時14分許;1萬元;曾琮閔玉山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 ①張米騏郵局帳戶客戶歷史交易清單(見警一卷第67頁) ②曾琮閔玉山帳戶交易明細(見交易明細3-1卷第282頁) 00 000年0月00日下午4時39分許;1萬8,000元;曾琮閔玉山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 ①張米騏合庫帳戶交易明細(見警一卷第76頁) ②曾琮閔玉山帳戶交易明細(見交易明細3-1卷第282頁) 61 110年9月14日晚上6時13分許;5,000元;曾琮閔玉山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 ①張米騏合庫帳戶交易明細(見警一卷第76頁) ②曾琮閔玉山帳戶交易明細(見交易明細3-1卷第282頁) 62 110年9月15日晚上8時52分許;2萬元;曾琮閔玉山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 ①曾琮閔玉山帳戶交易明細(見交易明細3-1卷第282頁) ②張米騏郵局帳戶客戶歷史交易清單(見交易明細3-1卷第25頁) 63 110年9月23日上午7時29分許;1萬5,000元;曾琮閔玉山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 ①張米騏合庫帳戶交易明細(見警一卷第76頁) ②曾琮閔玉山帳戶交易明細(見交易明細3-1卷第282頁) 00 000年0月00日下午2時13分許;2萬元;曾琮閔玉山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 ①張米騏合庫帳戶交易明細(見警一卷第76頁) ②曾琮閔玉山帳戶交易明細(見交易明細3-1卷第282頁) 00 000年0月00日下午3時22分許;2萬元;曾琮閔玉山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 ①張米騏合庫帳戶交易明細(見警一卷第76頁) ②曾琮閔玉山帳戶交易明細(見交易明細3-1卷第282頁) 66 110年10月6日晚上7時22分許;1萬5,000元;曾琮閔玉山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 ①張米騏郵局帳戶客戶歷史交易清單(見警一卷第67頁) ②曾琮閔玉山帳戶交易明細(見交易明細3-1卷第282頁) 00 000年0月00日下午3時3分許;7,000元;曾琮閔玉山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 ①曾琮閔玉山帳戶交易明細(見偵一卷第105頁) ②張米騏臺灣銀行帳戶交易明細(見交易明細3-1卷第21頁) 68 110年5月6日晚上7時4分許;2萬5,000元;曾琮閔玉山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 ①曾琮閔玉山帳戶交易明細(見交易明細3-1卷第278頁) 69 110年5月16日晚上7時35分許;3萬元;曾琮閔玉山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 ①曾琮閔玉山帳戶交易明細(見交易明細3-1卷第278頁) ②張米騏元大帳戶交易明細(見交易明細3-1卷第15頁) 70 110年5月14日晚上6時33分許;3萬元;曾琮閔玉山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 ①曾琮閔玉山帳戶交易明細(見交易明細3-1卷第278頁) 71 110年5月29日晚上8時51分許;1萬元;曾琮閔玉山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 ①曾琮閔玉山帳戶交易明細(見交易明細3-1卷第279頁) ②張米騏合庫商帳戶交易明細(見交易明細3-1卷第33頁) 72 110年6月23日晚上6時49分許;1萬元;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號帳戶 ①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台中分行北富銀南台中字第1120000023號函暨帳號00000000000000號帳戶交易明細(見偵一卷第99頁至第101頁) ②張米騏郵局帳戶客戶歷史交易清單(見交易明細3-1卷第7頁至第8頁) 00 000年0月00日下午4時49分許;1萬元;曾琮閔玉山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 ①曾琮閔玉山帳戶交易明細(見交易明細3-1卷第280頁) ②張米騏臺灣銀行帳戶交易明細(見交易明細3-1卷第23頁) 74 110年8月12日晚上6時24分許;3萬元;曾琮閔玉山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 ①曾琮閔玉山帳戶交易明細(見交易明細3-1卷第281頁) ②張米騏合庫帳戶交易明細(見交易明細3-1卷第35頁) 75 110年10月7日上午7時25分許;5,000元;曾琮閔玉山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 ①張米騏郵局帳戶客戶歷史交易清單(見警一卷第67頁) ②曾琮閔玉山帳戶交易明細(見交易明細3-1卷第282頁) 00 000年0月00日下午2時10分許;1萬元;曾琮閔玉山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 ①曾琮閔玉山帳戶交易明細(見交易明細3-1卷第282頁) ②張米騏元大帳戶交易明細(見交易明細3-1卷第16頁) 合計 127萬9,220元 【附表二】
編號 扣押物品 1 蘋果廠牌行動電話1支(含SIM卡) 2 蘋果廠牌行動電話1支(含SIM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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