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生事件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消債更字,113年度,88號
ULDV,113,消債更,88,20240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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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消債更字第88號
債 務 人 黃心韻

上列當事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三日內,補提如附表第㈠項所示費用到院,逾期未補正,裁定駁回。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十四日內,補提如附表第㈡至項所示相關資料證明到院,逾期未補正,裁定駁回。
理 由
一、按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 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下稱消債條例)第8條定有明文。二、查本件聲請人具狀聲請更生,漏未提出如附表所示之費用及 相關資料到院,爰定期命補正,逾期未補正,裁定駁回本件 更生之聲請。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11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洪儀芳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13  日 書 記 官 林芳宜  

   
附表:
㈠繳納聲請更生程序之必要費用(郵務送達費)新臺幣(下同)8,0 00元 (如有不足,再依實支數額計算徵收;程序終結如有餘額 時退還)。
㈡應詳細閱讀下列說明、補正事項,並以條列方式,逐項照實記 載補正,所提資料未註明提出影本者,應提出正本,並應依序 以標籤紙標示編號提出,切勿缺漏、迴避,否則難認聲請人已 盡協力義務,有清理債務之真意與誠意。
㈢依消債條例第43條(如附錄)第1、6、7項規定提出「財產及收 入狀況說明書」,及相關證明文件。
㈣聲請人應依消債條例第43條第2項之規定,提出債權人清冊,並 表明下列事項:「債權人之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各債權之數額 、原因及種類;有擔保權或優先權之財產及其權利行使後不能 受滿足清償之債權數額;自用住宅借款債權」。並陳明債務發 生時間、原因,及款項去向。




㈤提出新申請(指本裁定送達日後,下同)之聲請人及配偶陳建 合、受扶養人陳○予等3人之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全國 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 明細)、111年度及112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聲 請人部分提出112年度資料即可)。 
㈥提出新申請聲請人之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債務清理條例 前置協商專用債權人清冊及當事人綜合信用報告。㈦說明聲請人及配偶陳建合目前任職何處、職稱及工作內容?如 受僱他人,每月薪資所得結構及數額(向雇主預先借支之扣款 、遭強制執行之扣款仍應計入)為何?是否領有年終及三節獎 金等?並提出現在職證明(除無固定雇主者外,應由雇主出具 ,勿以聲請人切結書代替)、更生聲請前二年(即111年5月23 日起,下同)內每月收入所得之相關證明文件(如薪資單、薪 資明細表、薪資袋、薪資匯款帳戶存摺封面及內頁);併陳報 有無從事其他兼職工作,如有,更生聲請前二年內,平均每月 收入為何。
㈧說明受扶養人陳○予有無其他應分擔扶養義務之人?如另有其他 依法應分擔之人,一併陳報其姓名,及其與受扶養人吳○萱吳○雯之關係。並說明扶養費用之分擔方式及分擔數額為何? 分擔理由為何?並提出相關文件證明。
㈨聲請人所陳每月必要支出費用(含扶養費)為24,146元,超出 衛生福利部公告112年臺灣省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之1.2倍,請 提出實際支出之相關單據(如電信費用、水電費、加油費用之 收據等)以釋明支出情形及必要性。 
㈩提出111年5月23日起迄今,聲請人及配偶陳建合、受扶養人陳○ 予等3人於各金融機構之全部存摺(包括證券戶)完整影本(應 含存摺封面及內頁明細,並補登存摺至本裁定送達日後,如無 法補登,亦應說明理由並提供存摺封面及餘額內頁影本)。說明聲請人及配偶陳建合、受扶養人陳○予等3人是否有領取保 險金或社會補助金(如身障補助、低收入戶補助、房租補助、 兒少補助、老農津貼、重陽敬老禮金、老人津貼等)、年金等 其他政府補助或其他社會福利機構之補助?若有,其期間及金 額為何?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例如受補助存摺影本(請註記 款項名稱,並為清楚之標記)、補助款申請書函等;如未領取 補助款亦請分別註明之。
提出新申請之聲請人及配偶陳建合、受扶養人陳○予等3人名下 「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保險業通報作業資訊系統資 料查詢結果表」,並陳報聲請人是否有以要保人身分為自己或 他人投保之保險?若有,其名稱、種類為何?平均每月繳納保 險費數額為何?又該現存保險單是否辦理保單質借?現存之保



單價值準備金及解約金為何?有無於更生聲請前二年內變更保 險單之要保人(原為聲請人)為他人,如有,請逕向保險公司 查詢變更當時之保單價值準金為何?並提出相關資料。說明聲請人及配偶陳建合、受扶養人陳○予等3人是否有為外匯 、期貨、基金、股票、債券、ETF、其他洐生性金融商品之投 資?投資之金額為何?如有,應說明目前持有之種類、數量及 其現值、淨值為何,並提出相關投資證明文件及提出聲請人及 受扶養人陳界、彭燕秋等3人於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 公司保管劃撥帳戶往來證券商、股票餘額、異動表等相關資料 (請逕向該公司申請,相關申請方式請參閱該公司官方網站) ,暨自更生聲請前二年內所有證券戶存摺、證券交割款匯入匯 出之帳戶存摺封面及內頁完整影本(應補登至本裁定送達日之 後)、上開證券戶所屬公司出具之客戶庫存餘額表。聲請人及配偶陳建合、受扶養人陳○予等3人,如有上開以外之 其他財產(如未辦理保存登記之建物、現金、汽機車、珠寶金 飾、古董藝術品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虛擬貨幣等) ,應陳報財產清單並提出財產證明(如汽機車行照本)、照片 、價值證明等,如無其他財產亦請註明。
說明聲請人有無其他事業投資,如有,該事業之營業項目、組 織型態,投資金額及更生聲請前二年內分得利潤為何。說明聲請人有無借名登記於他人名下之財產,如有,併陳報財 產種類(如為不動產應陳報地號、建號、持分,如為車輛併陳 報車牌號碼、廠牌、車型、出廠年份)、數量、及該他人姓名 。
說明聲請人於更生聲請前二年內之財產變動狀況(含有償、無 償行為之變動:處分不動產、動產、償還債務、變更保險要保 人、解約保單、繼承、拋棄繼承、免除他人債務、為他人提供 擔保等,如標的係不動產,應載明地號或建號),如係因償還 債務而變動者,並提出負債證明文件。
聲請人若有其他銀行債權人、民間債權人或資產管理公司債權 人尚未列入債權人清冊,應重新提出全體債權人清冊(即含已 列入及尚未列入之債權人)及與民間債權人、資產管理公司債 權人間借貸關係證明文件、相關還款證明。  說明如准本件更生聲請,聲請人之更生方案為何、及是否可提 出擔保。 
本件聲請狀及附件如有更正,請按債權人人數提出更正後之繕 本。
★附錄: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43條:
債務人聲請更生時,應提出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及其債權人、



債務人清冊。
前項債權人清冊,應表明下列事項:
一、債權人之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各債權之數額、原因及種類。二、有擔保權或優先權之財產及其權利行使後不能受滿足清償之 債權數額。
三、自用住宅借款債權
有自用住宅借款債務之債務人聲請更生時,應同時表明其更生方案是否定自用住宅借款特別條款。
第2項第3款之自用住宅指債務人所有,供自己及家屬居住使用之建築物。如有二以上住宅,應限於其中主要供居住使用者。自用住宅借款債權指債務人為建造或購買住宅或為其改良所必要之資金,包括取得住宅基地或其使用權利之資金,以住宅設定擔保向債權人借貸而約定分期償還之債權。
第1項債務人清冊,應表明債務人之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各債務之數額、原因、種類及擔保。
第1項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應表明下列事項,並提出證明文件:
一、財產目錄,並其性質及所在地。
二、最近五年是否從事營業活動及平均每月營業額。三、收入及必要支出之數額、原因及種類。
四、依法應受債務人扶養之人。
債務人就前項第3款必要支出所表明之數額,與第64條之2第1項、第2項規定之必要生活費用數額相符者,毋庸記載其原因、種類及提出證明文件;未逾該必要生活費用數額,經債務人釋明無須負擔必要支出一部或全部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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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