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除字,113年度,334號
PCDV,113,除,334,202406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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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334號
聲 請 人 張仲憲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經本院於民國113年6月12日
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證券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所有如附表所示證券不慎遺失,業經 本院113年度司催字第83號裁定公示催告在案。茲因申報權 利期限已經屆滿,又無任何人依法主張權利,爰依民事訴訟 法第545條第1項規定,聲請為除權判決等語。二、按公示催告,聲請人得於申報權利之期間已滿後3個月內, 聲請為除權判決,民事訴訟法第545條第1項前段定有明文。 經查,如附表所示證券業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83號裁 定准予公示催告,且依聲請人聲請,於民國113年2月27日公 告該裁定於法院網站等情,經本院依職權調取上開公示催告 卷宗核閱屬實。因本件公示催告程序所定申報權利期間為3 個月,業於113年5月27日屆滿,迄今均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 原證券,是聲請人之聲請,於法並無不合,應予准許。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28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朱慧真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1  日 書記官 劉芷寧
              
附表: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001 中興電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086-ND-0000000-0 1 1000 002 中興電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086-ND-0000000-0 1 1000 003 中興電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086-ND-0000000-0 1 1000 004 中興電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089-ND-0000000-0 1 1000 005 中興電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086-NX-0000000-0 1 323 006 中興電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087-NX-0000000-0 1 476 007 中興電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088-NX-0000000-0 1 999 008 中興電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089-NX-0000000-0 1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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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中興電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