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審易字,113年度,1539號
PCDM,113,審易,1539,202406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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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13年度審易字第1539號
公 訴 人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莊宇軒


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
2年度毒偵字第7028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莊宇軒施用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月。
  事 實
一、莊宇軒基於施用第一級毒品之犯意,於民國112年10月12日1 1時33分為警採尿起回溯26小時,在新北市○○區○○○路00巷00 號住處內,以針筒注射方式,施用第一級毒品海洛因1次。 嗣於112年10月12日因其為列管之毒品人口,經其同意後, 為警採集其尿液送驗結果,呈嗎啡陽性反應,而查悉上情。二、案經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報告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 察官偵查起訴。
理 由
一、本案被告莊宇軒所犯,係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3年 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其於準備程序中,就被訴事實,為 有罪之陳述。法官於告知簡式審判程序之旨,並聽取公訴人 及被告意見後,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規定,由本 院改行簡式審判程序。且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2及第159 條第2項規定,簡式審判程序不適用傳聞法則有關限制證據 能力之相關規定,合先敘明。
二、上開犯罪事實,業據被告於本院準備程序及審理時,均坦承 不諱,並有下列資料可資佐證:
 ㈠被告於檢察事務官詢問時之自白(毒偵卷第51頁至第52頁) 。
 ㈡被告之自願受採尿同意書(毒偵卷第13頁)。 ㈢應受尿液採驗人尿液檢體採集送驗紀錄表(毒偵卷第17頁) 。
 ㈣台灣尖端先進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112年11月3日報告序號 三重-10號濫用藥物檢驗報告(尿液檢體編號:Z0000000000 0號)(毒偵卷第19頁)。
三、綜合以上補強證據,堪認被告自白應與事實相符,足以採信 。本案事證明確,被告犯行足以認定,應依法論科。四、論罪科刑:
 ㈠被告前因施用第一、二級毒品案件,經本院以110年度毒聲字



第1081號刑事裁定送觀察、勒戒,再經臺灣高等法院110年 度毒抗字第888號刑事裁定,駁回其抗告確定。被告於送觀 察勒戒後,勒戒所認其無繼續施用毒品之傾向,於111年3月 8日執行完畢,將其釋放。並由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另以111年度毒偵緝字第424、425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見 本院卷第26頁至第28頁、第32頁之前案紀錄表)。被告於觀 察勒戒完畢後3年內,復為本件施用毒品犯行。依毒品害防制 條例第20條第3項之反面解釋,檢察官自應依法對其訴追處 罰。
 ㈡核被告所為,係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1項之施用第一 級毒品罪。被告持有毒品之低度行為,為施用之高度行為所 吸收,不另論罪。
 ㈢爰依刑法第57條規定,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審酌依卷內 前案紀錄表,被告前已有多次施用毒品,經法院判刑之紀錄 (見本院卷第9頁至第32頁),是其應知毒品對身心之戕害 ,並對社會治安造成潛在威脅。且其在111年3月8日觀察勒 戒執行完畢後,又有一次施用第一級毒品之犯行(包含鴉片 及安非他命),經本院以112年度審訴字第513號刑事判決, 判處有期徒刑6月。該判決甫於112年8月17日確定,被告隨 即於同年00月間又犯下本案(見本院卷第28頁之前案紀錄表 ),足見被告戒除毒癮的意志力薄弱,本件實不宜再處以最 低刑度。兼衡被告素行、犯罪動機、目的、施用毒品間距、 本案施用毒品採尿檢驗數值高低之情節,並其智識程度、被 告於審理筆錄中陳稱需扶養母親之家庭經濟狀況,以及其犯 後態度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以資懲儆。五、本判決係依刑事訴訟法第310條之2準用第454條所製作之簡 化判決,依法僅需記載犯罪事實、證據名稱及應適用之法條 ,並得以簡略方式為之,如認定之犯罪事實、證據及應適用 之法條,與檢察官起訴書之記載相同者,得引用之,附此敘 明。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第299條第1項前段、第310條之2、第454條,判決如主文。本案經檢察官賴建如提起公訴,經檢察官高智美到庭執行職務。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13  日 刑事第二十三庭 法 官 陳伯厚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敘明上訴理由,「向本院」提出上訴狀(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上訴於臺灣高等法院。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 廖俐婷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14  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
施用第一級毒品者,處 6 月以上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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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台灣尖端先進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