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中簡字第2922號原 告 紫園社區管理委員會法定代理人 唐詠淇 訴訟代理人 黃初豪 被 告 林泉湧 方月玲 共 同訴訟代理人 吳建寰律師上列當事人間給付管理費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因有事證尚待調查,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21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法 官 劉敏芳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21 日 書記官 賴恩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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