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扣押款
潮州簡易庭(民事),潮補字,113年度,694號
CCEV,113,潮補,694,202406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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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潮補字第694號
原 告 中信國際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惠嬌
訴訟代理人 陳達瑋
上列原告與被告洪慶文間請求給付扣押款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
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69,561元,應
徵第一審裁判費1,000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 條第1 項但書
之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 日內補繳,逾期不為補正或
補正不完全,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5 日
潮州簡易庭 法 官 麥元馨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5 日
書記官 林語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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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中信國際開發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開發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