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除字,113年度,34號
MLDV,113,除,34,202405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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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34號
聲 請 人 洪龍雄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於民國113年5月15
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股票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持有如附表所示之股票(下稱系爭股
票),因聲請人不慎遺失,遂聲請並經本院以112年度司催
字第98號裁定准許公示催告在案,該裁定並於民國112年10
月2日公告在本院網站,茲因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
權利,為此聲請判決宣告系爭股票無效等語。
二、查聲請人遺失系爭股票,經本院112年度司催字第98號公示
催告在案,並於112年10月2日公告於本院網站。所定申報權
利期間已於113年4月2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
股票,聲請人復於申報權利期間屆滿後3個月內即同年月16
日,聲請宣告如附表所示股票無效等情,業經本院職權調閱
上開卷宗審核無訛,足堪認定。從而,聲請人聲請宣告系爭
股票無效,於法有據,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判決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29  日 民事第二庭 審判長法 官 宋國鎮
法 官 陳秋錦
法 官 李昆儒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29  日 書記官 劉佩蓁
附表:
股票附表: 112年度司催字第000098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種類 張數 股數 備考 001 裕隆汽車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79NZ-0000000-0 普通股 1 70 002 裕隆汽車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80NZ-0000000-0 普通股 1 47 003 裕隆汽車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81NZ-0000000-0 普通股 1 82 004 裕隆汽車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82NZ-0000000-0 普通股 1 71 005 裕隆汽車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86NZ-0000000-0 普通股 1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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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裕隆汽車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