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東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聲字第193號
聲 請 人 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鍾岳霖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
刑(113年度執聲字第194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甲○○犯如附表所示之各罪,所處各如附表所載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拾貳年參月。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甲○○因偽造文書等案件,先後經法院 判決確定如附表,應依刑法第53條及第51條第5款,定其應 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聲請裁定等語。二、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 者,不在此限:一、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 二、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三、得易服 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四、得易服社會勞動之 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前項但書情形,受刑人請求檢 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者,依第51條規定定之」;數罪併罰, 有2裁判以上者,依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刑法 第50條、第53條分別定有明文。再數罪併罰,宣告多數有期 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 其刑期,亦為刑法第51條第5款本文所明定。又刑事判決關 於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之規定,刑法第41條固有明文,惟數 罪併罰中之一罪,依刑法規定得易科罰金,若因與不得易科 之他罪併合處罰結果而不得易科罰金時,原可易科部分所處 之刑,自亦無庸為易科折算標準之記載,司法院大法官解釋 第144號及第679號解釋意旨可資參照。
三、次按刑罰之科處,應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考量人之生命 有限,刑罰對被告造成之痛苦程度,係以刑度增加而生加乘 效果,而非等比方式增加,如以實質累加方式執行,刑責恐 將偏重過苛,不符現代刑事政策及刑罰之社會功能,故透過 定應執行刑,採限制加重原則,授權法官綜合斟酌被告犯罪 行為之不法與罪責程度、各罪彼此間之關聯性(例如數罪犯 罪時間、空間、各行為所侵害法益之專屬性或同一性、數罪 對法益侵害之加重效應等)、數罪所反應被告人格特性與傾 向、對被告施以矯正之必要性等,妥適裁量最終具體應實現
之刑罰,以符罪責相當之要求。因此,法院於酌定執行刑時 ,應體察法律恤刑之目的,為妥適之裁量,俾符合實質平等 原則。
四、經查:
(一)本件受刑人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經本院判處如附表所示之 刑,並均確定在案等情,有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1年度聲字 第2404號刑事裁定、102年度易字第1254號判決書、臺灣高 等法院104年度聲字第3122號刑事裁定、104年度上訴字第67 3號判決書、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2年度偵字第16070號檢 察官起訴書、本院108年度原訴字第21號判決書及臺灣高等 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各1份在卷可參。而本件受刑人於知悉 刑法第50條業經修正,仍具狀請求檢察官就附表編號1至34 所示之罪向法院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有受刑人甲○○請求臺 灣臺東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向法院聲請定應執行刑須知暨聲請 書1份在卷可稽(見執聲卷),檢察官乃向本院為本件聲請。(二)經審核本院為附表所示案件犯罪事實最後判決之法院。鑑於 刑法第51條數罪併罰定應執行刑之立法方式,採限制加重原 則,非以累加方式定應執行刑,是本院爰依前揭規定審酌受 刑人所為如附表編號1至4、6至19、30至33所示案件均為竊 盜犯罪,附表編號24至29所示案件均為販賣毒品犯罪,附表 編號21至23、34所示案件則均係偽造文書犯罪,是其犯罪態 樣分別具有高度同質性,及犯罪時間多落在民國101年8月至 102年7月,犯罪時間間隔尚近,及考量其之犯罪傾向、侵害 法益之數量、刑罰之一般預防功能、矯正受刑人與預防再犯 之必要性,及受刑人對定應執行刑所表示之意見等因素,裁 定如主文所示之應執行刑。至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11、33 所示之罪之宣告刑,雖符合易科罰金之宣告標準,然因與附 表編號1至10、12至32、34所示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定應執行 刑,已不得易科罰金,自無庸諭知易科罰金折算標準。五、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0條第2項、第53條、 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20 日 刑事第一庭 法 官 陳昱維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須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 趙雨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20 日附表
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編 號 1 2 3 4 罪 名 竊盜 竊盜 竊盜 竊盜 宣告刑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1年 犯罪日期 102年3月30日 102年6月29日 102年7月2日 102年7月5日凌晨3時30分許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桃園地檢 102年度偵字第17566號 桃園地檢 102年度偵字第17566號 桃園地檢 102年度偵字第17566號 桃園地檢 102年度偵字第15183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案號 102年度審易字第2267號 102年度審易字第2267號 102年度審易字第2267號 102年度審易字第2217號 判決日 期 102年11月29日 102年11月29日 102年11月29日 102年11月29日 確定判決 法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案號 102年度審易字第2267號 102年度審易字第2267號 102年度審易字第2267號 102年度審易字第2217號 判決確定日 期 102年12月23日 102年12月23日 102年12月23日 102年12月23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否 是否為得易服社勞之案件 否 否 否 否 備註 桃園地檢103年度執字第2334號(編號1至3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9月) 桃園地檢103年度執字第1833號(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8月) 編號1至29經臺灣高等法院以104年度聲字第3122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1年6月 編號1至33經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以111年度聲字第2404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2年,執行中
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編 號 5 6 7 8 罪 名 傷害 竊盜 竊盜 竊盜 宣告刑 有期徒刑9月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8月 犯罪日期 102年7月5日凌晨3時30分許 101年8月24日凌晨1時許 101年8月25日凌晨1時許 101年8月25日凌晨1時許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桃園地檢 102年度偵字第15183號 桃園地檢 102年度偵字第4361號 桃園地檢 102年度偵字第4361號 桃園地檢 102年度偵字第4361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案號 102年度審易字第2217號 102年度審易字第2215號 102年度審易字第2215號 102年度審易字第2215號 判決日 期 102年11月29日 102年11月29日 102年11月29日 102年11月29日 確定判決 法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案號 102年度審易字第2217號 102年度審易字第2215號 102年度審易字第2215號 102年度審易字第2215號 判決確定日 期 102年12月23日 102年12月23日 102年12月23日 102年12月23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否 是否為得易服社勞之案件 否 否 否 否 備註 桃園地檢103年度執字第1833號(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8月) 桃園地檢103年度執字第3337號(編號6至10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 編號1至29經臺灣高等法院以104年度聲字第3122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1年6月 編號1至33經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以111年度聲字第2404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2年,執行中
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編 號 9 10 11 12 罪 名 竊盜 竊盜 竊盜 竊盜 宣告刑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5月 有期徒刑8月 犯罪日期 101年8月27日凌晨0時許 101年8月27日凌晨0時許 101年8月27日凌晨0時許 101年10月13日凌晨某時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桃園地檢 102年度偵字第4361號 桃園地檢 102年度偵字第4361號 桃園地檢 102年度偵字第4361號 桃園地檢 102年度偵字第10665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案號 102年度審易字第2215號 102年度審易字第2215號 102年度審易字第2215號 102年度審易字第2439號 判決日 期 102年11月29日 102年11月29日 102年11月29日 102年12月27日 確定判決 法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案號 102年度審易字第2215號 102年度審易字第2215號 102年度審易字第2215號 102年度審易字第2439號 判決確定日 期 102年12月23日 102年12月23日 102年12月23日 103年1月20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是 否 是否為得易服社勞之案件 否 否 是 否 備註 桃園地檢103年度執字第3337號(編號6至10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 桃園地檢103年度執字第3337號 桃園地檢103年度執字第3491號 編號1至29經臺灣高等法院以104年度聲字第3122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1年6月 編號1至33經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以111年度聲字第2404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2年,執行中
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編 號 13 14 15 16 罪 名 竊盜 竊盜 竊盜 竊盜 宣告刑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8月 犯罪日期 102年1月25日凌晨1時至凌晨5時止間之某時 102年5月26日凌晨1時30分許至上午7時許間某時 102年6月1日凌晨1時20分許至35分許止間之某時 102年6月3日上午5時9分許起至36分許止間某時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桃園地檢 102年度偵字第16070號 桃園地檢 102年度偵字第16070號 桃園地檢 102年度偵字第16070號 桃園地檢 102年度偵字第16070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案號 102年度審易字第2216號 102年度審易字第2216號 102年度審易字第2216號 102年度審易字第2216號 判決日 期 102年12月27日 102年12月27日 102年12月27日 102年12月27日 確定判決 法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案號 102年度審易字第2216號 102年度審易字第2216號 102年度審易字第2216號 102年度審易字第2216號 判決確定日 期 103年1月20日 103年1月20日 103年1月20日 103年1月20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否 是否為得易服社勞之案件 否 否 否 否 備註 桃園地檢103年度執字第3496號(編號13至19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月) 編號1至29經臺灣高等法院以104年度聲字第3122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1年6月 編號1至33經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以111年度聲字第2404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2年,執行中
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編 號 17 18 19 20 罪 名 竊盜 竊盜 竊盜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1年2月 犯罪日期 102年6月3日凌晨4時23分許起至5時9分許止間某時 102年6月12日凌晨5時9分許起至36分許止間某時 102年6月18日凌晨3時許起至4時24分止間之某時 000年0月00日下午3時30分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桃園地檢 102年度偵字第16070號 桃園地檢 102年度偵字第16070號 桃園地檢 102年度偵字第16070號 臺北地檢101年度少連偵字第144號、101年度偵字第25011號、102年度少連偵字第21、27、53號、102年度偵字第3987號、桃園地檢101年度偵字第23156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臺灣高院 案號 102年度審易字第2216號 102年度審易字第2216號 102年度審易字第2216號 102年度上訴字第3275號 判決日 期 102年12月27日 102年12月27日 102年12月27日 103年6月12日 確定判決 法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臺灣高院 案號 102年度審易字第2216號 102年度審易字第2216號 102年度審易字第2216號 102年度上訴字第3275號 判決確定日 期 103年1月20日 103年1月20日 103年1月20日 103年7月7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否 是否為得易服社勞之案件 否 否 否 否 備註 桃園地檢103年度執字第3496號(編號13至19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月) 臺灣高檢103年度執發一字第670號(編號20至23定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2月) 編號1至29經臺灣高等法院以104年度聲字第3122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1年6月 編號1至33經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以111年度聲字第2404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2年,執行中
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編 號 21 22 23 24 罪 名 偽造文書 偽造文書 偽造文書 販賣第三級毒品 宣告刑 有期徒刑2年 有期徒刑1年6月 有期徒刑1年4月 有期徒刑2年8月 犯罪日期 101年9月17日上午10時29分許 101年9月20日上午11時20分許 000年00月00日下午4時許 000年0月間某時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北地檢101年度少連偵字第144號、101年度偵字第25011號、102年度少連偵字第21、27、53號、102年度偵字第3987號、桃園地檢101年度偵字第23156號 臺北地檢101年度少連偵字第144號、101年度偵字第25011號、102年度少連偵字第21、27、53號、102年度偵字第3987號、桃園地檢101年度偵字第23156號 臺北地檢101年度少連偵字第144號、101年度偵字第25011號、102年度少連偵字第21、27、53號、102年度偵字第3987號、桃園地檢101年度偵字第23156號 桃園地檢 102年度少連偵字第186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案號 102年度上訴字第3275號 102年度上訴字第3275號 102年度上訴字第3275號 104年度上訴字第673號 判決日 期 103年6月12日 103年6月12日 103年6月12日 104年5月14日 確定判決 法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案號 102年度上訴字第3275號 102年度上訴字第3275號 102年度上訴字第3275號 104年度上訴字第673號 判決確定日 期 103年7月7日 103年7月7日 103年7月7日 104年6月11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否 是否為得易服社勞之案件 否 否 否 否 備註 臺灣高檢103年度執發一字第670號(編號20至23定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2月) 桃園地檢104年度執字第10579號(編號24至29定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6月) 編號1至29經臺灣高等法院以104年度聲字第3122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1年6月 編號1至33經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以111年度聲字第2404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2年,執行中
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編 號 25 26 27 28 罪 名 販賣第三級毒品 販賣第三級毒品 販賣第三級毒品 販賣第三級毒品 宣告刑 有期徒刑2年8月 有期徒刑2年8月 有期徒刑2年8月 有期徒刑2年8月 犯罪日期 000年0月間某時 000年0月間某時 000年0月間某時 000年0月間某時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桃園地檢 102年度少連偵字第186號 桃園地檢 102年度少連偵字第186號 桃園地檢 102年度少連偵字第186號 桃園地檢 102年度少連偵字第186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案號 104年度上訴字第673號 104年度上訴字第673號 104年度上訴字第673號 104年度上訴字第673號 判決日 期 104年5月14日 104年5月14日 104年5月14日 104年5月14日 確定判決 法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案號 104年度上訴字第673號 104年度上訴字第673號 104年度上訴字第673號 104年度上訴字第673號 判決確定日 期 104年6月11日 104年6月11日 104年6月11日 104年6月11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否 是否為得易服社勞之案件 否 否 否 否 備註 桃園地檢104年度執字第10579號(編號24至29定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6月) 編號1至29經臺灣高等法院以104年度聲字第3122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1年6月 編號1至33經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以111年度聲字第2404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2年,執行中
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編 號 29 30 31 32 罪 名 販賣第三級毒品 竊盜 竊盜 竊盜 宣告刑 有期徒刑2年8月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1年2月 犯罪日期 000年0月間某時 101年11月5日 101年11月5日 101年11月8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桃園地檢 102年度少連偵字第186號 桃園地檢 101年度偵字第23156號 桃園地檢 101年度偵字第23156號 桃園地檢 101年度偵字第23156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灣高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案號 104年度上訴字第673號 102年度易字第1254號 102年度易字第1254號 102年度易字第1254號 判決日 期 104年5月14日 104年12月11日 104年12月11日 104年12月11日 確定判決 法院 臺灣高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案號 104年度上訴字第673號 102年度易字第1254號 102年度易字第1254號 102年度易字第1254號 判決確定日 期 104年6月11日 105年7月14日 105年7月14日 105年7月14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否 是否為得易服社勞之案件 否 否 否 否 備註 桃園地檢104年度執字第10579號(編號24至29定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6月) 桃園地檢105年度執字第9564號(編號30至32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2月) 編號1至29經臺灣高等法院以104年度聲字第3122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1年6月 編號1至33經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以111年度聲字第2404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2年,執行中
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編 號 33 34 罪 名 竊盜 偽造文書 宣告刑 有期徒刑6月 有期徒刑1年 犯罪日期 101年8月20日 101年10月4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桃園地檢 107年度偵字第28904號 臺東地檢 106年度偵字第2563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桃園地院 臺東地院 案號 108年度壢簡字第302號 108年度原訴字第21號 判決日 期 108年3月25日 111年9月2日 確定判決 法院 桃園地院 臺東地院 案號 108年度壢簡字第302號 108年度原訴字第21號 判決確定日 期 108年4月22日 111年9月2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是 否 是否為得易服社勞之案件 是 否 備註 桃園地檢108年度執字第6963號 臺東地檢111年度執字第1536號 編號1至33經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以111年度聲字第2404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2年,執行中 執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