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13年度,12285號
TCDV,113,司促,12285,202405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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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2285號
債 權 人 南投縣水里鄉農會

法定代理人 劉素雲


債 務 人 林助信律師劉美珠即綠世界花藝工作室之遺產管
理人

一、債務人應於管理被繼承人劉美珠即綠世界花藝工作室之遺產
範圍內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肆拾伍萬捌仟陸佰柒拾參元,及
自民國一百一十二年八月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
二點五九五計算之利息,暨自民國一百一十二年九月三日起
至清償日止,其逾期在六個月以內部分按上開利率百分之十
,超過六個月以上部分按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之違約金
;並於管理被繼承人劉美珠即綠世界花藝工作室之遺產範圍
內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詳如附件聲請書所載。
三、債務人如對第1項債務有爭議,應於本命令送達後20日之不
變期間內,不附理由向本院提出異議。
四、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時,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
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3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黃伃婕
附註:
一、債權人收到支付命令後,請即時核對內容,如有錯誤應速依
法聲請更正裁定或補充裁定。
二、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三、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核發確定證明書,債權人不必另
行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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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