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買賣價金等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12年度,847號
CTDV,112,訴,847,20240514,1

1/1頁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原 告 超晟營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羅明惠
訴訟代理人 阮文泉律師
張秀玲
被 告 柏億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侯德茂
訴訟代理人 杜詩偉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買賣價金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14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許家菱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15  日 書記官 葉憶

1/1頁


參考資料
柏億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超晟營造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晟營造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