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13年度桃簡字第1175號
聲 請 人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簡李維
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
決處刑(112年度毒偵字第5029號、第5939號、113年度偵字第38
2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簡李維施用第二級毒品,共3罪,各處有期徒刑3月、4月、5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附表編號1、2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附表編號3之物均沒收。 事實及理由
一、犯罪事實:
簡李維前因施用毒品,接受觀察、勒戒處遇,執行完畢之釋 放日為民國110年12月20日。其竟於該日後3年內,復基於施 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之犯意,分別為下列行為: ㈠於112年9月16日凌晨3時30分許,在桃園市○○區鎮○街000號 住處,以燒烤玻璃球吸食煙霧及以注射針筒之方式,施用 甲基安非他命1次。
㈡於112年11月4日晚間11時許,在上開住處,以針筒注射方 式,施用甲基安非他命1次。
㈢於112年11月1日晚間11時許,在上開住處,以燒烤玻璃球 吸食煙霧方式,施用甲基安非他命1次。
二、證據名稱等:
㈠被告簡李維於偵查中之自白。
㈡簡萬寶、宋晨熙之警詢陳述。
㈢員警採尿之真實姓名對照表、搜索扣押筆錄及扣押物品目 錄表、經檢察官核發之鑑定許可書、照片、濫用藥物尿液 檢驗報告、毒品成分鑑定書、員警之職務報告。此外,凡 聲請意旨有誤載部分,均由本院審酌上開事證後,於本判 決逕行更正並據以審究。
三、論罪科刑:
㈠核被告所為,均係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2項之施用 第二級毒品罪。被告持有毒品之低度行為,為施用毒品之 高度行為所吸收,均不另論罪。被告就上開犯行,犯意各 別、行為互殊,應分論併罰(共3罪)。
㈡聲請意旨固認被告在本案應論以累犯,然就構成累犯之事 實及應加重其刑事項,卷內並無除其前案紀錄表以外之具
體證明方法,參照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110年度台上大字 第5660號裁定意旨及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288號、第 861號判決所明示:累犯資料本來即可以在刑法第57條第5 款「犯罪行為人之品行」中予以負面評價,並應注意重複 評價禁止之精神之見解,本院僅將其上開前科紀錄列入刑 法第57條第5款之量刑審酌事由,並審酌如下,而不依累 犯規定加重其刑。
㈢審酌被告前已因施用毒品經送觀察、勒戒如附件所示,卻 於執行完畢釋放出所3年內之時間,復犯本案施用毒品之3 罪,實屬不該。惟本案所生之危害以自戕身心健康為主, 對於他人生命、身體、財產等法益,尚無重大明顯之實害 ,暨施用毒品者均具有相當程度之生理成癮性及心理依賴 性,犯罪心態與一般刑事犯罪之本質並不相同,被告且已 坦承犯行,態度非惡。兼衡被告之不佳品行(上開前案紀 錄表參見)、智識程度、生活狀況等一切情狀後,分別量 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均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另依 上開前案紀錄表,被告尚因涉詐欺等案,或在偵辦中、或 為法院審理中,可認本案有不適合定應執行刑之情形,併 此敘明。
四、沒收部分:
㈠附表編號1、2所示之物送鑑驗之結果,均為第二級毒品或 已沾染第二級毒品而屬第二級毒品(重量、成分等詳見附 表各該編號),此等物品除因鑑驗而用罄之部分外,應連 同無法澈底析離已沾染微量毒品之外包裝,不問屬誰所有 ,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規定,均宣告沒 收銷燬。
㈡附表編號3所示之物,均為被告所有供犯罪所用之物,應依 刑法第38條第2項規定,皆宣告沒收。
五、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第3項、第450條第1項、第454 條第1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六、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翌日起20日內,向本院提出 上訴狀,上訴於本院合議庭(須附繕本)。
本案經檢察官吳靜怡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31 日 刑事第十庭 法 官 徐漢堂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 陳政燁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31 日
論罪法條: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
施用第一級毒品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附表:
編號 物品名稱、重量及成分 備註 1 ①白色或透明晶體3包,毛重共1.7148公克,淨重共0.6708公克,取0.0030公克鑑驗。 ②白色或透明晶體1包,毛重2.1911公克,淨重1.2026公克,取0.0030公克鑑驗。 經鑑驗結果,均檢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扣押物品目錄表、毒品成分鑑定書見毒偵字5029號卷第39頁、第129頁。 2 殘渣袋16包。 經鑑驗結果,均檢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扣押物品目錄表、毒品成分鑑定書見毒偵字5939號卷第41頁、第109至111頁。 3 吸食器3組、吸管3根。 ①吸食器2組、1組,各見毒偵字5029號卷第39頁之扣押物品目錄表、毒偵字382號卷第43頁之扣押物品目錄表。 ②吸管3根見毒偵字5939號卷第41頁之扣押物品目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