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賠償損害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刑移調字,113年度,38號
TYDM,113,刑移調,38,20240411,1

1/1頁


調 解 筆 錄

聲請人 呂理翔
相對人 鄧琨翰

上當事人間113 年度刑移條調字第38號就本院113 年度金訴字第
325 號一案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事件,於中華民國000 年0 月00日
下午4 時整在本院刑事第24法庭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一、出席人員:
法 官 郭書綺
書記官 林智輝
通 譯 呂嚴仁
二、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 呂理翔
相對人 鄧琨翰
三、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應給付聲請人新臺幣(下同)柒萬元,給付方式如
下:自民國113 年5 月20日起至116 年3 月20日止,共分
三十五期,每期於每月20日前給付貳千元,由相對人將款
項匯至聲請人指定之第一銀行帳號(000) 00000000000 之
帳戶,至清償完畢為止。如有一期未按時給付視為全部到
期。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均拋棄。
(三)聲請程序費用各自負擔。


四、以上筆錄當庭交關係人閱覽/朗讀並無異議後簽押

聲請人 呂理翔

相對人 鄧琨翰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1 日

桃園地方法院刑事第八庭

書記官 林智輝

法 官 郭書綺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 林智輝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6 日

1/1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