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12年度,656號
PCDV,112,訴,656,202404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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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訴字第656號
原 告 兆豐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梁正德


訴訟代理人 季佩芃律師
孫寅律師
被 告 李維旭

許玉菁


李銘


前三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蘇隆惠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事實尚欠明瞭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000年0月00日下午三時在本院第七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30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朱慧真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1   日 書記官 劉芷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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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兆豐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