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危險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壢簡字,113年度,429號
TYDM,113,壢簡,429,20240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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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13年度壢簡字第429號
聲 請 人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劉競嵐


劉耀升



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13
年度速偵字第534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劉競嵐共同犯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劉耀升共同犯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本案犯罪事實、證據及應適用法條,除法律適用部分補充: 「被告2人就本案犯行,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為共同正 犯」之說明以外,均引用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 (如附件)。
二、審酌被告2人僅因細故爭執,竟不顧國道之公眾往來安全, 為如附件所示之壅塞陸路行為,不但造成車輛回堵,且生車 輛往來之危險,誠屬不該。惟被告2人犯後均能坦承犯行, 態度尚佳。又被告2人品行雖非佳,但審酌被告2人本案之犯 罪動機尚非惡劣,且危害公眾往來安全之程度並不嚴重,應 無從重量刑之理。兼衡被告2人之智識程度及生活狀況等一 切情狀,分別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均諭知易科罰金之折 算標準。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第2項, 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應附繕本),上訴於本院合議庭。
本案經檢察官孫瑋彤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31  日 刑事第十庭 法 官 徐漢堂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 陳政燁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   日附件: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13年度速偵字第534號
  被   告 劉競嵐 男 37歲(民國00年00月00日生)            住○○市○○區○○○路000號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劉耀升 男 32歲(民國00年00月0日生)            住○○市○○區○○○路000號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宜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劉競嵐劉耀升基於妨害公眾往來安全之犯意,於民國113 年2月20日中午12時1分前某時許,由劉競嵐駕駛車牌號碼00 0-0000號自用小客車,搭載劉耀升,沿國道2號西向10公里 處欲進入機場系統交流道時,雙方因細故發生爭執,劉競嵐 竟將上開車輛停放於機場系統匝道之外側車道,並與劉耀升 互為攻擊,再由劉耀升將上開車輛之鑰匙拔除,致生公眾往 來之危險,直至同日中午12時1分許,警方接獲通報而上前 查看,始知悉上情。
二、案經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一公路警察大隊函送偵 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上揭犯罪事實,業據被告劉競嵐劉耀升坦承不諱,並有桃 園市政府警察局舉發交通違規移置保管車輛通知單、家庭暴 力通報表及刑案採證照片共10張等在卷可稽,被告2人犯嫌 堪以認定。
二、按刑法第185條第1項之損壞或壅塞陸路致生往來之危險罪, 採具體危險制,祇須損壞、壅塞之行為,造成公眾往來危險 之狀態為己足,不以全部損壞、壅塞或發生實害為必要(最 高法院79年台上字第2250號判例意旨可資參照)。次按所謂 「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係指損壞、壅塞以外,其他凡 足以妨害公眾往來通行之方法皆是(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 字第4869號判決意旨可資參照)。查在供公眾往來通行之國 道高速公路上,先由被告劉競嵐停放上開車輛於機場系統匝 道之外側車道,再由被告劉耀升將上開車輛之鑰匙拔除,已 致生公眾交通往來之危險,當屬刑法第185條第1項之「他法 」。是核被告2人所為,均係犯刑法第185條第1項之妨害公



眾往來安全罪。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此  致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3  日              檢 察 官 孫瑋彤本件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2   日 書 記 官 賴佩
附記事項:
本件係依刑事訴訟法簡易程序辦理,法院簡易庭得不傳喚被告、輔佐人、告訴人、告發人等出庭即以簡易判決處刑;被告、被害人、告訴人等對告訴乃論案件如已達成民事和解而要撤回告訴或對非告訴乃論案件認有受傳喚到庭陳述意見之必要時,請即另以書狀向簡易法庭陳述或請求傳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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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