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聲字第858號
聲明異議人
即受 刑 人 魏寧
上列聲明異議人即受刑人因詐欺等案件,對於臺灣新北地方檢察
署檢察官執行之指揮(113年度執更鞠字第97號執行指揮書),
聲明異議,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明異議駁回。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明異議人即受刑人甲○(下稱聲明異議人 )因詐欺等案件,為臺灣高等法院以112年度聲字第2502號 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6月,聲明異議人僅收受臨時執行指 揮書,因聲明異議,不服判決結果,因而提出聲明異議,理 由容後補上等語。
二、按受刑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或配偶以檢察官執行之指揮為不當 者,得向諭知該裁判之法院聲明異議,刑事訴訟法第484條 定有明文。故受刑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或配偶所得依刑事訴訟 法第484條聲明異議者,僅限於「檢察官執行之指揮為不當 者」,至為明確。
三、經查,本案聲明異議人因詐欺等數罪,經法院先後判處如附 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檢察官依法就附表所示數 罪併罰案件聲請定應執行刑,經臺灣高等法院以112年度聲 字第2502號裁定就有期徒刑部分,定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6月 確定,嗣經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以該署113年度執更 鞠字第97號指揮執行(執行指揮書﹝乙﹞,係臨時之執行指揮 書),指揮聲明異議人自113年2月20日入監執行,嗣聲明異 議人因另犯詐欺罪,經本院以111年度審金訴字第248號判決 有期徒刑6月確定,且與附表所示各罪合於刑法第50條、第5 3條之規定,經本院以112年度聲字第4108號裁定應執行有期 徒刑4年9月確定,由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改以該署11 3年度執更火字第452號指揮執行(執行指揮書﹝甲﹞,係正式 之執行指揮書),刑期自113年2月20日起至117年11月19日 期滿各情,業經本院調取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執更 字第97號執行卷宗核閱無誤,並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 錄表在卷可查。是檢察官依臺灣高等法院112年度聲字第250
2號裁定、本院112年度聲字第4108號號裁定,先後核發113 年度執更鞠字第97號、113年度執更火字第452號執行指揮書 ,其執行之指揮及執行方法均無不當。聲明異議人以僅收受 臨時執行指揮書為由聲明異議,難認有據,復未再行具狀敘 明檢察官之執行指揮有何不當,其據以對檢察官上開執行指 揮書聲明異議,於法顯有未合,所為之聲明異議,難認有理 由,應予駁回。
四、據上論斷,依刑事訴訟法第486條,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15 日 刑事第二十庭 法 官 林翠珊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 劉德玉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18 日【附表】
編 號 1 2 3 罪 名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 幫助洗錢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5月,併科罰金10萬元 有期徒刑10月 犯 罪 日 期 109年7月28日 109年8月底某日 000年0月間某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5193、25535、26871號、109年度少連偵字第210號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24276號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44407、45171號、110年度偵字第1947、8338、26785、14881、42081、41373號、111年度偵字第2259、2260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 號 109年度訴字第1105號 111年度金簡字第156號 111年度上訴字第3489號 判決日期 110年3月30日 111年9月5日 112年1月18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 號 109年度訴字第1105號 111年度金簡字第156號 111年度上訴字第3489號 確定日期 110年5月18日 111年10月20日 112年3月2日 備 註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緩字第712號 (本件經臺灣新北地方法案112年度撤緩字第120號裁定撤銷緩刑宣告,經本院112年度抗字第986號駁回抗告確定)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11365號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執字第3359號 編號2至11經本院112年度聲字第1345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10月
編 號 4 5 6 罪 名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2年2月 有期徒刑2年 有期徒刑1年6月 犯 罪 日 期 109年9月5日至至同年月9日 109年9月9日至至同年月11日 109年9月9日至至同年月10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44407、45171號、110年度偵字第1947、8338、26785、14881、42081、41373號、111年度偵字第2259、2260號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44407、45171號、110年度偵字第1947、8338、26785、14881、42081、41373號、111年度偵字第2259、2260號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44407、45171號、110年度偵字第1947、8338、26785、14881、42081、41373號、111年度偵字第2259、2260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 號 111年度上訴字第3489號 111年度上訴字第3489號 111年度上訴字第3489號 判決日期 112年1月18日 112年1月18日 112年1月18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 號 111年度上訴字第3489號 111年度上訴字第3489號 111年度上訴字第3489號 確定日期 112年3月2日 112年3月2日 112年3月2日 備 註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執字第3359號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執字第3359號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執字第3359號 編號2至11經本院112年度聲字第1345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10月
編 號 7 8 9 罪 名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7月 有期徒刑1年6月 有期徒刑1年10月 犯 罪 日 期 109年9月4日至至同年月6日 109年9月3日 109年9月3日至同年月4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44407、45171號、110年度偵字第1947、8338、26785、14881、42081、41373號、111年度偵字第2259、2260號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44407、45171號、110年度偵字第1947、8338、26785、14881、42081、41373號、111年度偵字第2259、2260號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44407、45171號、110年度偵字第1947、8338、26785、14881、42081、41373號、111年度偵字第2259、2260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 號 111年度上訴字第3489號 111年度上訴字第3489號 111年度上訴字第3489號 判決日期 112年1月18日 112年1月18日 112年1月18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 號 111年度上訴字第3489號 111年度上訴字第3489號 111年度上訴字第3489號 確定日期 112年3月2日 112年3月2日 112年3月2日 備 註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執字第3359號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執字第3359號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執字第3359號 編號2至11經本院112年度聲字第1345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10月
編 號 10 11 (本欄空白) 罪 名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 (本欄空白)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3年 有期徒刑1年8月 (本欄空白) 犯 罪 日 期 109年9月3日至同年月4日 109年9月3日至同年月4日 (本欄空白)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44407、45171號、110年度偵字第1947、8338、26785、14881、42081、41373號、111年度偵字第2259、2260號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44407、45171號、110年度偵字第1947、8338、26785、14881、42081、41373號、111年度偵字第2259、2260號 (本欄空白)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本欄空白) 案 號 111年度上訴字第3489號 111年度上訴字第3489號 (本欄空白) 判決日期 112年1月18日 112年1月18日 (本欄空白)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本欄空白) 案 號 111年度上訴字第3489號 111年度上訴字第3489號 (本欄空白) 確定日期 112年3月2日 112年3月2日 (本欄空白) 備 註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執字第3359號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執字第3359號 (本欄空白) 編號2至11經本院112年度聲字第1345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10月 (以下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