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聲字第252號
聲 請 人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周家福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
刑(113年度執聲字第158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周家福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及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貳月。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周家福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先 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所示,應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 ,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聲請定其 應執行之刑。
二、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不在此限:一、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二 、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三、得易服社 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四、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 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前項但書情形,受刑人請求檢察 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者,依第51條規定定之;數罪併罰有二裁 判以上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 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應執行之刑期,刑法第50條、第51條 第5款前段、第53條規定甚明。
三、查受刑人周家福因犯如附表所示之罪,經法院各判處如附表 所示之刑,均經確定在案,有如附表所示之判決書及臺灣高 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各1份在卷可稽。茲檢察官依受刑人 之請求向本院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經核與法律規定相符, 應予准許。爰審酌受刑人所犯附表各罪之罪質、犯罪類型、 行為手段、侵害法益、各次犯罪時間間隔,以及受刑人之意 見等一切情狀,合併定其應執行刑如主文所示。又附表編號 13所示併科罰金部分,既無刑法第51條第7 款所謂宣告多數 罰金之情形,即應併予執行,不發生定應執行刑之問題,附 此敘明。
四、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 條第1 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 款,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29 日 刑事第三庭 法 官 李淑惠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29 日 書記官 黃國源
附表:
編號 1 2 3 罪名 竊盜 竊盜 竊盜 宣告刑 有期徒刑9月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8月 犯罪日期 111年12月26日 111年9月20日 111年11月30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度案號 彰化地檢111年度偵字第17105號 彰化地檢111年度偵字第17105號 彰化地檢111年度偵字第17105號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彰化地院 彰化地院 彰化地院 案號 112年度易字第347號 112年度易字第347號 112年度易字第347號 判決日期 112年5月24日 112年5月24日 112年5月24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彰化地院 彰化地院 彰化地院 案號 112年度易字第347號 112年度易字第347號 112年度易字第347號 判決 確定日期 112年6月28日 112年6月28日 112年6月28日 是否得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 否 否 否 備註 彰化地檢112年度執字第3499號(編號1至7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2月) 彰化地檢112年度執更字第1113號(編號1-12經本院112年度聲字第968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1月
編號 4 5 6 罪名 竊盜 竊盜 竊盜 宣告刑 有期徒刑7月 有期徒刑7月 有期徒刑8月 犯罪日期 111年11月18日 112年1月3日 111年12月8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度案號 彰化地檢111年度偵字第17105號 彰化地檢111年度偵字第17105號 彰化地檢111年度偵字第17105號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彰化地院 彰化地院 彰化地院 案號 112年度易字第347號 112年度易字第347號 112年度易字第347號 判決日期 112年5月24日 112年5月24日 112年5月24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彰化地院 彰化地院 彰化地院 案號 112年度易字第347號 112年度易字第347號 112年度易字第347號 判決 確定日期 112年6月28日 112年6月28日 112年6月28日 是否得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 否 否 否 備註 彰化地檢112年度執字第3499號(編號1至7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2月) 彰化地檢112年度執更字第1113號(編號1-12經本院112年度聲字第968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1月
編號 7 8 9 罪名 竊盜 竊盜 竊盜 宣告刑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5月 有期徒刑4月 犯罪日期 111年12月20日 111年12月14日 111年11月17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度案號 彰化地檢111年度偵字第17105號 彰化地檢111年度偵字第17105號 彰化地檢111年度偵字第17105號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彰化地院 彰化地院 彰化地院 案號 112年度易字第347號 112年度易字第347號 112年度易字第347號 判決日期 112年5月24日 112年5月24日 112年5月24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彰化地院 彰化地院 彰化地院 案號 112年度易字第347號 112年度易字第347號 112年度易字第347號 判決 確定日期 112年6月28日 112年6月28日 112年6月28日 是否得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 否 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備註 彰化地檢112年度執字第3499號(編號1至7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2月) 彰化地檢112年度執字第3500號(編號8至12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 彰化地檢112年度執更字第1113號(編號1-12經本院112年度聲字第968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1月
編號 10 11 12 罪名 竊盜 竊盜 毀棄損壞 宣告刑 有期徒刑4月 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3月 犯罪日期 111年12月23日 111年11月17日 111年11月18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度案號 彰化地檢111年度偵字第17105號 彰化地檢111年度偵字第17105號 彰化地檢111年度偵字第17105號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彰化地院 彰化地院 彰化地院 案號 112年度易字第347號 112年度易字第347號 112年度易字第347號 判決日期 112年5月24日 112年5月24日 112年5月24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彰化地院 彰化地院 彰化地院 案號 112年度易字第347號 112年度易字第347號 112年度易字第347號 判決 確定日期 112年6月28日 112年6月28日 112年6月28日 是否得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 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備註 彰化地檢112年度執字第3500號(編號8至12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 彰化地檢112年度執更字第1113號(編號1-12經本院112年度聲字第968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1月)
編號 13 (此欄空白) (此欄空白) 罪名 洗錢防制法 宣告刑 有期徒刑3月,併科罰金新臺幣2萬元 犯罪日期 111年11月8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度案號 彰化地檢112年度偵字第7424、9766號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彰化地院 案號 112年度金簡字第341號 判決日期 112年11月28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彰化地院 案號 112年度金簡字第341號 判決 確定日期 113年1月2日 是否得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 不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備註 彰化地檢113年度執字第59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