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
臺中簡易庭(民事),中簡字,110年度,2358號
TCEV,110,中簡,2358,202403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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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中簡字第2358號
原 告 姚玉雪
訴訟代理人 謝念廷律師
被 告 張騰睿莊祐誠

被 告 李韋鋒

上 二 人
訴訟代理人 彭敬元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於民國113年3月1日言詞
辯論終結,原定於民國113年3月29日宣判,茲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宣判期日延至民國113年4月19日。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29  日 臺中簡易庭 法 官 李立傑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29  日 書記官 洪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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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