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三庭112年度訴字第232號原 告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大林煉油廠代 表 人 廖本源 訴訟代理人 張坤明 律師被 告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代 表 人 張瑞琿 訴訟代理人 王宗政 黃政毓 魏慧敏 上列當事人間空氣污染防制法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3 日 法 官 黃 奕 超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3 日 書記官 李 佳 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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