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12年度智簡字第50號
聲 請 人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王姮鈞
上列被告因違反商標法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1
2年度偵字第31230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王姮鈞犯商標法第九十七條後段之意圖販賣而透過網路方式陳列侵害商標權之商品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接受貳場次之法治教育。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之;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玖拾壹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事實及理由
一、王姮鈞明知如附表所示商標註冊審定號之商標名稱、圖樣, 係附表所示商標權人依法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註冊登記 而取得商標權之註冊商標,指定使用於如附表指定使用商品 欄所示之商品,且現均仍在商標專用期間(專用期限各如附 表專用期限欄所示),故未經商標專用權人同意或授權,不 得於同一或類似商品,使用相同或近似之商標,亦不得販賣 、意圖販賣而持有、陳列、輸出或輸入。詎其竟基於意圖販 賣而非法輸入、陳列侵害商標權商品之接續犯意,於民國10 8年間某日起,在大陸地區「淘寶網」網站向姓名年籍不詳 之賣家,購得具有相同或近似如附表所示商標圖樣之仿冒商 品並輸入至我國後,自108年間某日起至109年11月18日為警 查獲時止,在其位於高雄市○○區○○○○路00號9樓住處內,操 作具連線網路功能之電腦或手機連線至網際網路,登入蝦皮 購物網站帳號「dream4820」之賣場,並以每半碼新臺幣( 下同)70元至120元不等之價格,在其上刊登如附表編號1至 12所示仿冒商標商品之訊息而陳列之,供不特定人瀏覽選購 。嗣警基於蒐證之目的,分別於109年5月6日以151元(含運 費60元)下標購得如附表編號8至9所示仿冒雙子星商標之布 料1件及緞帶1件、於109年9月15日以160元(含運費60元) 下標購得如附表編號2所示仿冒佩佩豬商標之布料1件,經送 鑑定確認該等商品均係仿冒商標之商品。嗣員警於109年11 月18日12時6分許,持本院核發之搜索票至上址執行搜索, 當場扣得附表所示之仿冒商標商品,始查悉上情。二、上揭犯罪事實,業據被告王姮鈞於警詢及偵查中坦承不諱,
並有本院搜索票、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刑事警察 大隊搜索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扣押物品清單、日商 三麗鷗股份有限公司所委任之鑑定人萬國法律事務所出具之 110年4月28日侵權仿冒品鑑定報告、112年5月3日侵害商標 權真仿品比對報告、國際影視有限公司出具之111年12月20 日仿冒商品鑑定報告書、圓創品牌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之112 年1月20日Sumikkogurashi(角落小夥伴)鑑定報告書、英 商艾須特貝克戴維斯有限公司及英商一號娛樂英國有限公司 委任之鑑定人貞觀法律事務所出具之109年9月24日及111年1 2月22日鑑定報告書、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商標檢索系統商標 單筆詳細報表、新加坡商蝦皮娛樂電商有限公司臺灣分公司 函附會員帳號「dream4820」基本資料、蝦皮購物網站網頁 列印資料、蝦皮購物網站訂單詳情及交易紀錄、取貨明細、 仿冒商品暨蒐證照片等件附卷可稽,足認被告前揭任意性自 白與事實相符,應堪採信。從而,本件事證明確,被告犯行 堪予認定,應依法論罪科刑。
三、論罪科刑:
㈠按購買者為協助警察辦案佯稱購買,而將販賣者誘出以求人 贓俱獲,因其無實際買受之真意,則該次行為,自不能論以 販賣既遂(最高法院90年度台上字第7030號判決意旨參照) 。查本案員警購得附表編號8至9所示仿冒雙子星商標之布料 1件、緞帶1件及附表編號2所示仿冒佩佩豬商標之布料1件時 ,其目的僅在蒐集不法事證,並無實際買受之真意,揆諸前 揭說明,買賣行為自未成交,是屬未遂階段。惟商標法未對 販賣仿冒商標商品未遂之行為加以處罰,是核被告所為,係 犯商標法第97條後段之透過網路方式意圖販賣而陳列侵害商 標權之商品罪(聲請書誤載為商標法第97條前段之意圖販賣 而陳列侵害商標商品罪,容有誤會,應予更正)。被告意圖 販賣而持有侵害商標權商品之低度行為,為意圖販賣而陳列 侵害商標權之商品之高度行為所吸收,不另論罪。另按刑法 上所稱「陳列」之行為,本具有延續性,係繼續犯之一種, 故同一產品之陳列,無論行為時期之延長如何,當然構成一 罪(最高法院88年度台上字第4890號刑事裁判要旨參照), 被告於108年間某日起至109年11月18日為警查獲時止,陸續 在蝦皮購物網站陳列附表所示侵害商標權商品之行為,係基 於單一犯意,在密接之時間、地點實施上揭行為,各行為之 獨立性極為薄弱,依一般社會健全觀念,難以強行分開,刑 法評價上應視為數陳列舉動之接續施行,合為包括之一行為 予以評價,較為合理,故應論以接續犯之實質上一罪。被告 透過網路方式意圖販賣而陳列數種仿冒商標之商品,係以一
陳列行為同時侵害附表所示商標權人之商標權,而觸犯相同 之罪名,為同種想像競合犯,應依刑法第55條前段之規定, 從一重處斷。
㈡爰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審酌被告為貪圖不法利益,竟意 圖販賣而使用網路平台陳列仿冒商標商品,漠視商標權人投 注心力建立之商品形象,對商標專用權人潛在市場利益造成 不小之侵害,且混淆民眾對商標形象價值之判斷,有礙公平 交易秩序,亦影響我國保護智慧財產權之國際聲譽,所為實 不足取。惟念被告犯後坦承犯行之態度,已與告訴人艾須特 貝克戴維斯有限公司、一號娛樂英國有限公司達成和解並予 以賠償,有和解契約書在卷可參,兼衡被告本件犯罪之動機 、非法陳列仿冒商標商品之期間、數量,暨其於警詢中自承 之教育程度、職業、家庭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 所示之刑,並諭知如主文所示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資懲 儆。
四、被告未曾因故意犯罪而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有臺灣高 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1份在卷可佐,惟因一時失慮致罹刑 章,然被告已與告訴人艾須特貝克戴維斯有限公司、一號娛 樂英國有限公司達成和解,已如前述,頗見悔意,經本次警 偵與科刑判決教訓後,當知警惕,而不再犯,且上開告訴人 並具狀不再追究被告責任並尊重本院對被告宣告緩刑,此有 刑事陳報(一)狀在卷可查,是本院認所宣告之刑,以暫不 執行為適當,宣告緩刑2年,以勵自新。復考量被告乃初犯 ,為健全被告之法紀觀念,預防再犯,本院認有賦予被告一 定負擔之必要,爰依刑法第74條第2項第8款之規定,命被告 應接受2場次之法治教育,並依刑法第93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諭知於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俾能由觀護人予以適當督促 ,並發揮附條件緩刑制度之立意及避免因短期自由刑之執行 所肇致之弊端,以期符合本件緩刑之目的。 五、沒收:
㈠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為侵害商標權之物品,均應依商標 法第98條之規定,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俱宣告沒收之 。
㈡至於員警基於蒐證目的,分別下單購得仿冒雙子星商標之布 料1件、緞帶1件及仿冒佩佩豬商標之布料1件所支付之價金9 1元、100元(按:喬裝買家購買上開仿冒商標商品所支付款 項分別為151元、160元【均含運費60元,見警卷第143、145 頁】,因運費並非被告實際取得之款項,核非犯罪所得,是 本件被告之犯罪所得應僅191元【計算式:151元+160元-60 元-60元=191元),雖因員警自始即無買受真意而不能完成
交易,然依刑法沒收相關規定之立法意旨,犯罪行為人因犯 罪所取得之不法利得應予澈底剝奪,以根絕犯罪誘因,則犯 罪行為人因犯罪於客觀事實上所取得之財物或不法利益,縱 依法應返還、賠償權利人,於權利人實際取回該財物或損害 獲得償付前,仍不應允許犯罪行為人保有該不法利得,而應 予沒收(司法院106年度智慧財產法律座談會刑事訴訟類第2 號結論可參),是認員警為購得上開商品而給付之款項,仍 屬被告犯罪所得,基於澈底剝奪犯罪所得,以根絕犯罪誘因 之意旨,雖未扣案,仍不應由其繼續保有,爰就此部份未扣 案之犯罪所得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第3項規定宣告 沒收,並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 價額。
六、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七、如不服本件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20日內,向本院提出 上訴狀(須附繕本),上訴於本院管轄之第二審地方法院合 議庭。
本案經檢察官廖偉程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9 日 高雄簡易庭 法 官 李承曄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之日起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9 日 書記官 張瑋庭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商標法第97條
明知他人所為之前二條商品而販賣,或意圖販賣而持有、陳列、輸出或輸入者,處1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5萬元以下罰金;透過電子媒體或網路方式為之者,亦同。附表:
編號 仿冒商標商品 數量 商標權人 註冊審定號 專用期限(民國) 指定商品 是否提告 1 仿冒商標佩佩豬布料 1件 艾須特貝克戴維斯有限公司、一號娛樂英國有限公司 00000000 115年6月15日 印花布 是 2 仿冒商標佩佩豬布料 1件 3 仿冒商標哆拉A夢布料 4件 日商小學館集英社製作股份有限公司(聲請意旨誤載為國際影視有限公司,應予更正) 00000000 121年2月15日 棉布、麻布、棉織布 否 4 仿冒商標蠟筆小新布料 5件 日商雙葉社股份有限公司(聲請意旨誤載為國際影視有限公司,應予更正) 00000000 119年8月15日 布料 否 5 仿冒商標布丁狗布料 3件 日商三麗鷗股份有限公司 00000000 118年11月30日 疋頭、桌巾布 否 6 仿冒商標大耳狗布料 1件 同上 00000000 122年11月15日 布匹 否 7 仿冒商標雙子星布料 7件 同上 00000000 119年6月15日 布匹 否 8 仿冒商標雙子星布料 1件 同上 00000000 119年10月31日 布匹 否 9 仿冒商標雙子星緞帶 1件 同上 00000000 116年6月15日 緞帶 否 10 仿冒商標Hello Kitty布料 51件 同上 00000000 119年11月15日 布匹 否 11 仿冒商標美樂蒂布料 8件 同上 00000000 119年6月15日 布匹 否 12 仿冒商標角落小夥伴布料 38件 日商森克斯股份有限公司 00000000 116年5月31日 布料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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