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屋還地等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上字,110年度,1099號
TPHV,110,上,1099,20240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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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上字第1099號
上 訴 人 李瑟理
李初惠

雪美
李雪玲
李雪芳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曾信嘉律師
複 代理 人 陳敬如律師
被 上訴 人 鄭淑玲
鄭淑瑩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郭佩佩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拆屋還地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
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000年0月00日下午4時10分在本
院第8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0 日
民事第十庭
審判長法 官 何君豪
法 官 高明德
法 官 張文毓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1 日

書記官 劉文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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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