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3年度易字第75號公 訴 人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陳信斌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被告另案在監而未經合法送達,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19 日 刑事第八庭 法 官 陳欽賢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書記官 劉庭君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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