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2年度金訴字第976號公 訴 人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徐育國 郭赫倫上列被告因洗錢防制法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6 日 刑事第十四庭 法 官 鄭燕璘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書記官 楊玉寧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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