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3年度司票字第1244號聲 請 人 黃添順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阮星搖即阮氏玉梅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一、陳報現實提示日為何?不得以電話提示。二、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5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鍾若凱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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