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抵押物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司拍字,113年度,25號
CHDV,113,司拍,25,20240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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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拍字第25號
聲 請 人 彰化縣芳苑鄉農會


法定代理人 林木村

代 理 人 陳美怡

上列聲請人彰化縣芳苑鄉農會因與相對人楊鈞泓(即楊四海之繼
承人)間拍賣抵押物事件,聲請人彰化縣芳苑鄉農會應於收受本
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
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提出被繼承人楊四海(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之
繼承系統表及全體繼承人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1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陳怡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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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