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裁定112年度重上字第86號上 訴 人 廖健育 廖黃芬麗共 同訴訟代理人 邵允亮律師複代理 人 張倍豪律師被上訴 人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曾文生 訴訟代理人 蕭道隆律師 唐淑民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準備程序,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2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黃瑪玲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2 日 書記官 王雪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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