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票字第802號
聲 請 人 洪佩均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夢想通運有限公司、陳伯豐即陳柏風准
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
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㈠聲請費新臺幣2,000元。
㈡提示日為何?(因聲請事項記載自提示日起算利息)。
㈢確認相對人夢想通運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為何?並提出夢
想通運有限公司(統一編號:00000000號)最新公司登記
事項卡及法定代理人之最新戶籍謄本(全戶動態記事及個
人記事均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23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張祥榮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