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訴字,111年度,711號
TYDM,111,訴,711,2024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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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1年度訴字第502號
111年度訴字第711號
公 訴 人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陳柏瑞


指定辯護人 廖希文律師
被 告 朱謙隨



指定辯護人 陳俊翔律師
被 告 陳政瑞



選任辯護人 蔡復吉律師
王聖傑律師
上列被告等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
(110年度偵字第16124號、第27051號)及追加起訴(111年度偵
字第16222號、第17575號),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
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定於民國113年3月26日9時30分於
本院第十七法庭行審理程序。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2 日
刑事第十三庭 審判長法 官 陳彥年
法 官 侯景
法 官 蔡逸蓉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2 日
書記官 吳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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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