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消債更字第16號
聲 請 人
即債務人 楊子萱即李子萱
代 理 人 李典穎律師(法扶)
上列當事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十日內,補正如附件所示之事項。 理 由
一、按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 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條定有明文。又按聲請更生或清算 ,徵收聲請費新臺幣(下同)1,000元,郵務送達費及法院 人員之差旅費不另徵收。但所需費用超過應徵收之聲請費者 ,其超過部分,依實支數計算徵收之。前項所需費用及進行 更生或清算之必要費用,法院得酌定相當金額,定期命聲請 人預納之,逾期未預納者,除別有規定外,法院得駁回更生 或清算之聲請,此觀同法第6條規定亦明。再按債務人依消 費者債務清理條例151條第1項聲請法院調解,徵收聲請費1, 000元,債務人於法院調解不成立之日起20日內,聲請更生 或清算者,以其調解之聲請,視為更生或清算之聲請,不另 徵收聲請費,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53條之1第1項、第2項 規定甚明。
二、查本件聲請人前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51條第1項之規定 向本院聲請調解(本院112年度司消債調字第271號)未能成 立,並經聲請人具狀聲請更生程序,有中國信託銀行112年1 2月28日陳報狀、聲請人112年12月22日聲請更生狀附於上開 調解卷可憑,然因聲請人漏未提出如附件所示之事項到院, 爰定期命補正,如逾期未補正,則駁回其聲請。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26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鄭政宗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26 日 書記官 黃志微
附件:
一、請預納郵務送達費用5,590元(依聲請人調解程序陳報之債 權人11人,再加計於調解程序陳報對聲請人有債權之仲信資
融股份有限公司,連同聲請人,合計13人,以每人10份,每 份43元計算)。
二、請依下列說明,重行補正債權人清冊到院:㈠、逗派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陳報其為第三方借貸媒合平台, 對聲請人無債權,債權人為微銀眾信股份有限公司;仲信資 融股份有限公司陳報對聲請人有債權,請聲請人確認債權人 清冊有無誤載或漏載之情事。
㈡、聲請人陳報和潤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為有擔保債務,擔保物為 機車,請提出該機車行照影本,並說明上開車輛之現值?債 權人是否已取回受償?拍賣不足額或預估不足受償額為多少 ?並提出相關佐證資料。
三、陳報聲請人聲請更生前二年之財產變動狀況:包含就不動產 、動產所為之所有繼承、有償(買賣、互易、設定抵押權等 )、無償(贈與、第三人清償等)行為所生之財產變動;倘 於該段期間曾經取得或喪失不動產所有權,應詳為標明不動 產之坐落地號、建號及其取得或出售之對價(買賣契約等) 相關資料。並提出最近5年內從事國內外股票、期貨、基金 或其他金融商品之投資交易明細及證明文件。
四、請說明最高學歷。
五、請陳報現與何人同住?現居住之房屋為何人所有?使用權源 為何?如基於租賃關係使用,請檢附房屋租賃契約書及每期 房租繳納證明文件。
六、請陳報聲請人及受扶養人名下是否有保險保單?每年須繳付 保險費金額?並提出保單價值解約金或保單價值試算表(請 向投保之保險公司查詢,內容需包含解約金數額)。七、請說明聲請人及受扶養人有無領取社會津貼、補助、退休金 等,如有,每月可請領之金額為何?並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八、請提出現任工作在職證明書、最近6個月之薪資單、獎金明 細,內容須包含每月薪資給付部分、強制執行扣薪等,並陳 報每月工作收入若干元、年終獎金、三節獎金各為多少?九、請說明聲請人之母親有何不能維持生活之情事?聲請人每月 實際支出母親扶養費用數額?扶養義務人共幾人及各自分擔 比例?並提出相關證明(如診斷證明書、身心障礙證明)、 家族系統表。
十、請陳報繫屬中之民事訴訟或強制執行事件之法院及其案號, 並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如法院強制執行命令或公文)。十一、請具體說明積欠本件債務之原因。
十二、請提出意定代理委任狀,雖已於調解程序提出,於更生程 序仍應補正。
十三、請依聯徵中心綜合信用報告之債權人資料查詢並補正債權
人(含債權銀行及資產管理公司)之經濟部商業司-商工 登記資料查詢資料,如其陳報之債權人姓名與商工登記資 料查詢資料不符,亦請一併具狀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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